中新网4月29日电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关于东京电力在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日本官房长官枝野幸男29日上午在记者会上表示“此前在国会等场合已经指出存在大海啸引发事故的危险性。很难认为可以适用免责条款”,再次强调此次事故不适用《原子能损害赔偿法》中有关免责的例外规定。
枝野在记者会上称“(东电)虽然被指出存在危险性,却未作相应准备”,指出东电的安全对策不够充分。
日本《原子能损害赔偿法》规定,对于因“异常巨大的天灾地变或社会动乱”而造成的损害,电力公司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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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第一核电站排放的放射性物质部分扩散至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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