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被诉拖欠货款
丰台法院介绍,此饭店经营方是北京七一八友鑫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日前,售酒商户周先生起诉该公司称,去年2月开始,饭店拖欠货款2.4万余元。周要求法院判令双方解除销售合同,饭店给付货款,同时返还2.5万元合作费。丰台法院受理此案。
4月20日,为防止饭店转移或隐匿财产,周先生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查封此案价值4.2万余元的财产,并为此提供担保。法院批准申请,同意保全查封饭店空调、消毒柜等物品。
29日,丰台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吴蔚称,女经理朱某等4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被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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