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频出:各地试点反响不一
公车改革,由来已久。1994年,中办、国办联合颁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要求:“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由此,陆续掀起公车改革浪潮。早在1997年,广东就开始公车改革试点。1998年9月,国家启动部分中央机关的车改试点,并同时在浙江、江苏、北京、湖南、重庆等地试点。
在各地纷纷进行的公车改革试点中,最受争议的是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2008年4月,弓长岭区正式启动了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凡是区直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车和领导干部,都在改革范围之内。除必须保留的执法车、作业车等,公车彻底取消。在该区的车改补贴方案中,区委、区政府正职8万元/年,区人大、政协正职6.5万元/年,区人大、政协副职4.5万元/年,享受副县级待遇的领导、区长助理4万元/年。消息一出,争议不断。不少人认为,所谓的车改成了官员的“变相加薪”。2009年7月25日,辽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告,实行一年多的弓长岭区车改被叫停。
相比之下,杭州的公车改革得到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以及媒体的广泛赞誉。2009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市政府出台车改方案,提出3年分3批完成车改。方案核心内容是:市局(副厅)级以下一律取消专车,大部分公车都向社会公开拍卖,让公车回归“工作车”的本色。实行货币补贴;按职务层级将车补分为9档,最高2600元,最低300元;钱直接打入个人市民卡,只做交通费用,不能提现;单位设立公共交通经费,解决突发事件处理等公务用车;全市成立公车服务中心,统一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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