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力:从“自选”走向“规定”
清华大学廉政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指出,现有的围绕公车管理模式的改革缺点主要有两个:一是改革试点始终处于一种自发、自觉状态,而不是强制性的,“谁改革谁吃亏”,越是主要领导干部,吃亏越大。二是所有试点改革都是改下不改上,带有不彻底性。他认为,未来的根本出路是通过全国统一步伐的改革,实现公车管理模式的根本变革,建立新模式的公车改革必须且应当是“规定动作”,而不应是“自选动作”。他建议,成立全国性的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强制推进全国的改革工作。
“对于公车改革,我认为只要开始就好,千万不要寄希望于设计出一个完美的体系才去实施。”李成言认为,“从根本上说,首先要改变的是官员的观念。就拿‘小轿车’这个名称来说,在国外念‘car’,翻译过来就是‘小汽车’,但我们翻译成了‘小轿车’,这与历史有关。过去官员出门,武官骑马、文官坐轿。汽车引进以后首先是官员使用,所以翻译时就有了中国特色,加上了‘轿’字。这表明汽车成了身份、地位和待遇的象征。因此,必须首先扭转公车体制既得利益者的观念,让他们意识到实物配给是一种落后的模式,代之以福利待遇市场化、货币化,规范职务消费,公车改革才会畅通无阻。”
“将公车问题首次纳入专项治理,以及最近两三年来的专项治理都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强调治本这一与以往大不同的思路变化,预示着围绕公务用车管理模式根本变革的改革将为期不远。这当然是解决公车问题的根本之道,让我们期待着这一天的早日到来。”任建明乐观地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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