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5日消息 日前,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公布了2011年—2012年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名单,海南省人民医院等26家医院被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9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17家。
省社保局近期召开了省本级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会,与海南省人民医院等26家医院签订2011年—2012年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据悉,省本级参保单位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业务流程如下:1、单位参保登记确定费率(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电话:65370556);2、前往地税部门缴费(电话:65381860);3、参保人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后,单位或个人、亲属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省人社厅工伤认定部门(电话:65311533),得出工伤认定结论;同时,用人单位应组织就近抢救治疗,并报省社保局备案,病情稳定需要转院报经省社保局批准。伤病稳定或痊愈,需提供医疗发票、费用清单、医疗证明;如有残疾,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死亡,需提供供养遗属申请表、户藉证明等资料;需装生活辅助器具,则要填表申请;4、将工伤认定结论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省社保局工伤保险处(联系电话:65370556);5、受理材料完备60天内,拨付待遇到单位或个人帐户。
省社保局提醒符合享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规定的参保人,可以选择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服务。
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
海南省人民医院 68622461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66791784
海南省中医院 66240785
海口市人民医院 66151010
海南省农垦总医院 66808191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八七中心医院 65920080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医院 66523111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南省总队医院 65343660
海南骨科医院 68923773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
海南省人民医院 68622461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66791784
海南省中医院 66240785
海口市人民医院 66151010
海南省农垦总医院 66808191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八七中心医院 65920080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 66523111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65388013
海南妇产科医院 66792982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医院 65894095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医院 65868310
海南现代妇婴医院 66569201
海南省计划生育生殖医院 68965805
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五指山市奥雅路) 86639933
东方市第二人民医院(东方市八所镇) 25510663
海南省农垦那大医院(儋州市那大镇) 23332144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南省总队医院 6534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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