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5日消息 近日,“国际旅游岛”被山东一家企业抢注成商标一事在海南掀起了一场不小波澜,渐成愈演愈烈之势。而泰安大富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接受海南媒体采访时表示,注册“国际旅游岛”商标的初衷,是考虑到保护品牌意识,避免被国外一些公司抢先一步注册。据了解,根据商标注册有关规定,谁先提出申请谁就先拥有独占权。
山东抢注企业愿转让商标海南企业 4年前已申请注册
泰安大富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杜经理告诉记者,他们企业一直是很关注商标注册的事情,早前国内许多地方由于商标意识不强,许多知名品牌被人抢先注册,而山东一些旅游商标同样被外地公司注册了。而他们当初注册“国际旅游岛”商标的初衷,也是考虑到保护品牌意识,避免被国外一些公司抢先一步注册。
杜经理表示海南刚开始喊出“国际旅游岛”的口号时,就想到了注册“国际旅游岛”商标,于2010年3月份,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递交申请,并很快得到批准。杜经理表示,下一步将考虑如何运作好这个品牌,已有一些旅行社开始和他们洽谈一些旅游业务,他愿意优先考虑和海南一些旅行社合作,“如果有海南的公司想买断这个商标,我们也会考虑转让的。
”
而记者了解到,海南国语广告有限公司早在2007年初就申请了注册“国际旅游岛”商标,并且于2010年拿到证书,和泰安大富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不同的是,该商标的使用范围为杂志期刊宣传。海南国语广告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王先生表示,之所以这么早就注册了“国际旅游岛”这个商标,是从个人途径了解到一些情况后,才做出如此有前瞻性的决定。
不同类别可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先申先得”
针对该现象,海南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处长蔡泽进认为,2010年3月正处于海南如火如荼建设国际旅游岛之时,而泰安大富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提出申请注册“国际旅游岛”商标,很有可能不是自己的创意。而海南国语广告有限公司在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之前已注册,应该是自己的创意。
为什么两个不同企业却可以注册同一商标呢?蔡泽进解释到,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是可以注册同一商标的,按照我国现行的《商标法》规定的“在先原则”,所保护的是在先注册的商标使用者,商标在先申请者比不申请者获得审批的可能性更大。
由于泰安大富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注册“国际旅游岛”商标的类别是旅游服务这一块,就目前来讲,海南已没有办法在旅游这一块用“国际旅游岛”商标再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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