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5日消息 原本118克的某品牌缤纷双果味饼干分量减轻为106克,每盒净重量为125克的酸奶“瘦身”后变成100克……不少细心的消费者发现,近日,包括饮料、方便面、奶制品、饼干、薯片等在内市民熟知的食品,在外包装不变的情况下悄然“缩水”,但价格维持不变,消费者质疑食品“瘦身”是变相涨价。
今年4月初,国家发改委约请了奶业、饮料、酒业等17家行业协会及商会,劝其暂缓涨价。有消费者向记者反映,近日,包括奶制品、方便面、饮料等在内的多种食品,虽然没有公然涨价,但却悄然进行了“瘦身”。
记者走访:酸奶瘦身1/5
记者5月4日走访海口部分超市,发现包括饮料、方便面、奶制品等食品确实存在“减量不提价”的情况。在海口一家大型超市,记者看到多个品牌的八杯装酸奶分量由原来的每盒125克变为现在的每盒100克。某品牌薯片每罐净重从原来的120克减至110克,前后价格保持不变。罐装的两大品牌的可乐也由以前的355毫升变成了330毫升,价格和包装都没有发生变化。
对“减量不提价”这一现象,超市工作人员称,现在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再加上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因素,导致企业成本大幅上升,但有关部门又不让涨价,厂家只能靠减量来消化上涨的成本。
“难怪这罐可乐拿在手里感觉轻了,不注意看还真不知道,原来是分量减少了。”正在超市选购饮料的市民王小姐说,买食品时她一般就看价格和包装,很少注意到分量是否减少问题,厂家这么“瘦身”,不是在欺骗消费者吗?
工商说法:不算故意欺诈
采访中,一些消费者对厂家“减量不提价”的做法不认同。消费者周先生说,如果因为原材料价格上涨,食品适当涨点价是可以理解的,但厂家采取“减量不提价”的做法,包装样子、价钱都保持原样,非常不易被人察觉,买之后有一种被骗的感觉,心里不舒服。“这其实是一种变相涨价、隐形涨价。”
一些消费者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他们提出质疑,厂家减少食品分量,价格、包装却不变,又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那么算不算有故意欺诈的嫌疑呢?
记者从海南省工商部门了解到,由于这些“瘦身”食品已经在外包装上面明示了含量,并没有“表里不一”,因此不能算是故意欺诈。
工商人士表示,厂家在仍然使用原来的包装或者换了新包装的情况下,减少了包装内的产品分量,都应当在产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或者以符合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方式充分明示,使消费者在购买前能够知悉产品的变化,自主选择商品。作为消费者,在购买这些“瘦身”食品时,还是要仔细查看分量,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相关链接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