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6日消息 记者从民政部获悉:我国自然灾害救助体系逐步完善,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减灾救灾科技支撑和队伍支撑更加稳固。近年来,我国平均每年救助受灾群众9000万人次,全国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92%的地市和60%的县建立了救灾储备库点,中央和地方分级存储救灾物资,基本做到灾后24小时内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发放到人。
“5·12”汶川地震以来的3年,我国进一步加强减灾救灾综合能力建设。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全国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地市,98%的县、89.8%的乡镇(街道)、55.4%的行政村(社区)制定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国家减灾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民政等涉灾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军地合作、良性运转、专家积极参与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基本形成。
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逐年增加,民政部和财政部2009年安排75亿元,2010年增加至113亿元。中央救灾补助项目在原有紧急转移安置、倒房重建、旱灾救助、冬春救助的基础上,新增了过渡性生活救助、遇难人员家庭抚慰、损房修复等内容。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因灾倒房补助由2006年的每间补助300元提高到户均补助1万元,高寒寒冷地区达到户均1.4万元。
减灾救灾科技能力进一步增强,遥感、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和现代通信技术等空间技术在减灾救灾领域的应用取得明显进展,无人驾驶飞机和国产北斗导航系统多次为救灾应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利用环境减灾卫星和航空遥感数据,建立重、特大自然灾害实物量监测业务体系。依托“天—地—现场”一体化业务平台,完成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和舟曲山洪泥石流灾害评估工作,初步建立重特大自然灾害范围和损失评估的技术方法。(潘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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