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二战中国劳工联合会及三菱劳工分会与中、日两国律师签署“协定书”,劳工代表讲述当年经历。记者王海欣摄
在向日本法院起诉索赔无果后,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的中国劳工将集体向日本公司索赔。昨天,二战中国劳工联合会及三菱劳工分会与中、日两国律师在北京签署“协定书”,将向日本三菱材料公司递交“解决要求”,要求该公司向中国劳工及家属谢罪,并赔偿3.512亿元人民币。目前已有约300名中国劳工同意“解决要求”,将提出集体索赔。
二战期间,三菱材料公司(旧三菱矿业公司)将2709名中国劳工强掳至日本做苦役,致使数百人死亡。近年来,幸存的中国劳工家属多次到日本起诉,希望获得赔偿。今年3月,日本最高法院判决,中国劳工案原告败诉。中国劳工通过司法途径向日方及企业索赔的努力遇挫。
对此,中国劳工对日诉讼中方代理律师康健表示,虽然败诉,但法院肯定了日本企业强掳中国劳工做苦役的事实,并多次劝告相关单位给予合理解决。在司法途径走不通的情况下,中国劳工代表首次签署统一的“解决要求”,向日本企业集体索赔。
“解决要求”提出,三菱材料公司应对强掳3512名(包括转包的803名)中国劳工并强迫劳动的事实,承认其作为企业应负的历史责任,并对于给中国劳工带来的精神上、肉体上的痛苦表示深刻反省,向中国劳工及家属从内心表示真诚的谢罪。
“解决要求”第二条提出,三菱材料公司确认有义务向全体受害劳工支付全部解决款3.512亿元人民币。该解决款除了对受害者的赔偿金之外,还包括尚未找到的受害者的调查费、祭奠追悼费,面向未来的历史教育等事业费,一级信托基金的管理运营费用。
“解决要求”强调,这笔款项由三菱材料公司委托双方都同意的团体(中国适当的组织机构)负责履行。
康健说,二战中国劳工联合会、三菱劳工分会与中、日两国律师将共同推动全面解决有关日本三菱材料公司强掳及奴役中国劳工重大人权侵害赔偿问题。
日方律师团律师坂口祯彦表示,将把“解决要求”跟日本三菱材料公司的律师沟通,然后正式向三菱材料公司提出,将在一两个月内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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