掳走4万名劳工致7000人死亡
新闻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填补日本国内战时劳动力的不足,日本政府内阁会议做出《有关向内地引入华人劳工》的决定。
根据该决定,日本政府与相关日本企业共同强掳了约4万名中国劳工到日本,强制在日本全国135个工地做苦役,致使约7000人死亡。战争结束后,日本政府及相关企业未支付任何费用,也未谢罪和赔偿。同时,加害企业由于强制中国劳工劳动,还从日本政府处得到了补偿金。
三菱材料公司(旧三菱矿业公司)在二战中与日本政府共同将2709名中国劳工强掳到9个工地做苦役,致使466名中国劳工死亡。
自1995年起,中国劳工受害者陆续在日本多家地方法院向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公司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公司向中国劳工谢罪、赔偿。其中,以三菱材料公司为被告的损害赔偿之诉,分别在东京、福冈、宫崎、北海道及长崎地方法院提起。
经过十几年在日本法院的诉讼斗争,相关日本法院认定了三菱公司与日本政府在战时曾共同策划并实施了强掳及奴役中国劳工的事实,认定了中国劳工为此遭受了残酷的虐待。
但是,日本最高法院以中国人的“请求权已放弃”这一明显违背法律基本原则的错误判断,免除了日本政府及包括三菱材料公司在内相关日本公司的法律责任。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