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8日消息 一位酷爱垂钓的先生,约两位钓友到琼中国营阳江农场一座水利发电站沟渠钓鱼,不料,这位先生移位钓鱼时脚下一滑,手中金属钓竿碰到头顶的高压线,不幸触电殒命。近日,琼中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死者查某家属获赔12.7万元。
2010年10月10日,查某与另外两位钓友来到国营阳江农场十三队水利发电站的沟渠边垂钓。约过了半小时,查某见未钓到鱼,便准备挪位另换一个地方。查某在挪位过程中,因沟边路滑跌倒,其持在手中长约7米的金属钓竿抛空,不巧接触到架设在其头顶上空的10千伏高压线,查某当场触电死亡。
查某家属与水电站协商未果后,向琼中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死者查某作为成年人,明知在架设高压线的发电站沟渠边钓鱼存在极大危险,仍然冒险垂钓,导致触电身亡,其自身应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但发电站的经营业主未尽到合理警示义务,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
据此,琼中法院一审判决发电站业主应对死者的妻子、儿子及母亲承担赔偿责任,日前死者家属获赔1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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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线缠上高压线 一男触电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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