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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版药家鑫”拷问生命教育之失
“重庆版药家鑫”拷问生命教育之失
来源: 大众日报 作者:周明华 时间:2011-05-09 10:22

  去年12月23日晚,在重庆忠县马灌镇鹤林村附近,21岁的农民田厚波驾着一辆货车在夜归途中,撞伤了女乞丐,他选择了逃逸;怕事情败露了自己有麻烦,事发回家后1小时里,趁着黑夜,驾车返回现场,残忍地用左后车轮将她轧死。他下车后确认死者死亡,然后抛尸。5月7日,田厚波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5月8日《楚天都市报》)

  进入“药家鑫案后时期”,我们的社会已为此类故意撞杀案承受了过多的酸痛,如今可以说法律与道德真的已经伤不起了。尽管田厚波可能并不知道药家鑫,但性质同样恶劣。药家鑫是撞伤张妙后,看见她似乎在记自己的车牌号,而将平时用来弹钢琴的手握紧尖刀下车连刺6刀;田厚波所撞倒的是一名女乞丐,原本只是受伤,可田怕惹麻烦,事发1小时里,又丧心病狂地返回现场,用左后车轮对准她的头部,开动倒车挡,残忍地将其杀害。而且,田厚波竟有“杀死的是个乞丐,应没人会管”这种让人后背冒冷汗的可怕意识。

  田厚波的这种意识,于我们社会每一个生命而言,构成极严重的威胁。其主观恶性大、影响极坏。从撞人到逃逸回家,再返回现场杀人,整整一个小时时间里,他肯定有一个正常与理性思考的过程。人生在世,应该具备起码的道德,首先想到的应该是救同类于生命险地而不是相反,这是每个人身上应有的意识,也是对他人生命和自身生命的道义守护。但田厚波未能这样做,而是在撞倒被害人后,不但不担心她会死,反而巴望她速死。可见,田厚波的主观恶性完全脱离人性之善,直奔兽性的极端。

  此外,我们还要清醒地意识到,拥有“撞伤不如撞死”和“撞死乞丐算不了啥”可怕意识的人不止田一个。说严重点,这类案件是现实的一个缩影。在“药家鑫案后时期”,如果尊重生命的教育还不迅速补其短板,那么撞伤不如撞死的镜头还会出现,而把生命按贵贱进行人为排序仍不缺现实投影。所以,对此的思考不能止于田的落网。在对田人性泯灭进行咒骂和对现行法律法规等制度缺陷的质疑中,我们更应思考,到底是教育与制度缺陷诱使人变鬼?还是社会极端私利化、敬畏生命意识的荒凉化造成这种现象?诸如这些法律与道德的缺失,我们必须尽快补课。

  当然,任何法律的修订与执行需要高额的社会成本,但我们若今天不付出这种成本,明天就将会为此而支付更加高昂的社会成本。而对公民的生命教育,近年来一直停留在“浅表层”,一直缺失一种长期和深层次的机制。相反,由于颇长一段时间以来的“撞伤不如撞死”此起彼伏,这样的逆向积累,必然酿制药家鑫案、田厚波案的极端残忍性与冷血性。

  可以说,当前,我们越早填补相关车祸保险、赔偿等法制之缺,越会掌握社会管理的主动,让那些并非故意撞伤人的肇事者能摆脱不该有的赔偿恐惧;我们越早启动敬重生命的社会化教育,就越能顺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所需。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人具有人性,抛弃“狼性”。(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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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世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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