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1日消息 我国把规范用字列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之一,并在2001年启动对全国各类城市进行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有33个一类城市通过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海口市成为除郑州、拉萨没有通过评估的3个一类城市之一,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严重滞后。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海南省尚未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着地方立法滞后、普通话基础薄弱,普及程度低、工作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尚不完善等问题的制约,致使海南省的语言文字工作难以开展。
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现象普遍,海南语言文字工作滞后
语言文字面貌反映着城市自身的文明程度、市民的文化素养和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工作,对于改善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整体形象具有重要意义。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目前由于多方因素的制约,海南省尚未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且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立法工作滞后、部分城镇推普程度低、语言文字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难题。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至今已十年,而我省在语言文字方面尚未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工作已远远落后于其他兄弟省市。由于语言文字地方立法工作的滞后,“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是遵守国家法律的意识大部分群众还没有形成,这给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带来一定难度。
据省教育厅介绍,海南城市推广普通话程度较好,但城市的带动和辐射功能未能有效发挥,部分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普及普通话的工作薄弱,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区在公共场合还没有形成说普通话的风气,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为推进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2009年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立,但是却陷入经费不足、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的困境,有关职能没有明确和发挥。由此,对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提倡工作力度不足,许多人对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协调有关部门为推动规范海南语言文字工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还没有形成,致使海南语言文字工作难以开展。
2015年城市实现普通话普及,海南将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即将颁布。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李卫红在5月6日海口召开的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培训会议中强调今年各级语委办的工作重点,是要着力做好《规划》的颁布和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贯彻落实。
《规划》中显示,到2015年,城市全面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到2020年,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程度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全国范围内语言交际障碍基本消除,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国家语言能力显著增强。
同时国家语委为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制定了目标,2012年完成二类城市的语言文字评估工作,2015年完成三类城市的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为完成国家语委提出的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要求,海南省语委办表示将结合《规划》内容加强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海南省语委办根据国家颁布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结合本省实际,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分层次、分阶段制定全省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规划和实施方案,用5至10年的时间,逐级逐步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全面推进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程。
与此同时,海南省语委办计划以教育为基础,以普通话水平测试为突破口,努力提高全社会普通话整体水平。义务教育阶段要使学生具备掌握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汉字的基本能力,高中阶段要使学生实现从普通话书面语向普通话作为日常用语的转变并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高等教育要成为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榜样。同时,加快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进程,逐步实行教师持普通话合格证书上岗制度,对所有在职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把掌握和使用普通话纳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与评定职称、评优选模、评选教学成果奖等结合起来,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教师的职业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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