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认识到中美两国人民之间联系的重要性及其在加强双边总体关系中的作用。欢迎刘延东国务委员和克林顿国务卿主持召开的中美人文高层磋商所取得的成果,如“十万人留学中国计划”、中美妇女领袖交流和对话机制。
5、注意到最近在中国举行的双边人权对话,重申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继续就人权问题进行建设性双边对话,期待明年在华盛顿举行新一轮人权对话。
6、决定于2011年6月在华盛顿进行下一轮法律专家对话。
7、决定在下一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前,就政策规划、非洲、拉美、南亚、中亚事务举行新一轮对话,加强两国在地区和国际问题上的协调合作。
8、决定年内举行第八次中美反恐磋商。
9、决定在下一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前举行新一轮安全对话和防扩散对话。双方重申继续就重大国际安全和其他防扩散问题保持沟通与合作。
10、举行了富有成果的气候变化政策对话,决定就确保《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共同开展建设性努力,包括通过落实坎昆协议以及推动在南非德班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取得积极成果。同意进一步巩固双边气候变化政策对话机制建设及相关合作,加强双方各层面交流,就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相关问题和国内政策交换意见。
11、在4月19至20日,举行了中美能源和环境十年合作框架联合工作组第七次会议。中美决定加强十年合作框架的实施并根据新的情况进行完善,以更好地发挥框架激发和鼓励创新与变革的作用,提升双方在环境和能源领域的合作。双方在十年合作框架下讨论了绿色发展议题,正继续推进清洁水、清洁大气、清洁高效电力、清洁高效交通、保护区和湿地保护、能效等行动小组的合作。
12、在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前,举办了第二届中美能效论坛。宣布将于双方商定的时间举办能源政策对话、油气工业论坛、可再生能源产业论坛及先进生物燃料论坛。
13、就落实近期中国科学院和美国能源部签署的能源科学合作议定书举行磋商并探讨了可能的联合行动方案。该议定书建立了促进中美双方在高能物理、核能科学(包括核裂变和核聚变相关科学)、基础能源科学、生物科学和环境科学研发领域的科技合作框架。
14、决定在2011年5月下旬在华盛顿举行第二轮中美海洋法和极地事务对话。
15、决定年内举行中美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双边论坛第四次会议。双方将就推进相关谅解备忘录目标的具体活动继续开展双边对话与交流。
16、宣布拟在2011年10月上中旬在北京举办中美科技合作联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美国相关部门高级官员组成的代表团将与会。
17、决定2011年10月在美国新墨西哥州举办中美农业科技合作联合工作组第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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