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2日消息 5月12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交警部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1-4月份,全省城乡道路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506起,死亡161人,受伤763人。
与去年同期同比,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交通事故指数同比下降,其中,事故起数减少41起,下降7.5%;死亡人数减少23人,下降12.5%;受伤人数减少48人,下降5.92%。
但是,3月份以来,海南重大交通事故集中多发,近期接连发生了4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对此,海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要求交警总队组织各地公安交警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为此,海南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加大路面巡逻控制力度,严格查处严重违法行为。
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时段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县道的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严格依法查处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载人、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高速公路沿途市、县要按照总队的部署,落实好联勤工作,尤其要加强夜间高速公路的巡逻控制,重点查处占道行驶、低速行驶、违法停车、故障车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灯光不全和货车尾部未粘贴反光标识等违法行为,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同时,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二轮摩托车整治工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农村地区摩托车的通行秩序。
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持续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调查取证,坚决查处饮酒驾车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起诉一起,绝不姑息。
海南省交警总队要求,要加强客、货运车辆的源头管理。要对辖区客、货运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驾驶证审验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具有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等情形的,及时通报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所属企业,督促其限期办理相关业务或接受交通违法处理。
要严把好机动车登记和定期检验关,按规定执行货车车厢后尾部粘贴反光标识、后下部及侧后部安装防撞栏的技术标准,防止客、货运车辆“带病”上路。要督促客运企业充分利用GPS卫星定位及行驶记录仪系统,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把保障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良好,防止客运车辆超员载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作为监管的重点,确保客运车辆的交通安全,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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