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2日消息 5月12日,海南省交警部门对今年1至4月份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发现,3年以下低驾龄驾驶人肇事有所增加,同时,下半夜事故致死率高,后果严重。
低驾龄驾驶人肇事有所增加
分析显示,机动车驾驶人未保持安全行车距离、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占道行驶、逆行、违法会车、违法超车和超速行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八种违法行为,共肇事302起,死亡98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59.7%和61%。与上年同比,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和逆行肇事起数和致死人数均明显减少,其中,无证驾驶肇事减少较突出,肇事53起,同比减少29起;致死18人,同比减少10人。
无证驾驶肇事比例有所下降。发生事故及致死比例占总数的三成左右,与上年同比下降了一成,共肇事104起,死亡38人,分别占驾驶人肇事总数和死亡人数的28.5%和32.5%。
3年以下低驾龄驾驶人肇事有所增加。共肇事115起,死亡33人,均占持证驾驶肇事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四成以上。其中,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事故起数60起,死亡21人,同比分别增加31起和6人;2年驾龄驾驶人事故30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减少9起和9人。
个人在用车辆事故高发
据了解,今年1至4月份,摩托车共肇事128起,死亡3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30.7%和28.9%。与上年同比,事故比例下降4.6个百分点,死亡比例下降2.6个百分点。
而个人在用车辆事故高发,共发生事故274起,死亡76人,分别占驾驶机动车肇事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5%和65%,所占比例与上年同比,分别增加6.2个和4.1个百分点。其次,货运车辆事故也较突出,肇事52起,死亡25人;客运车辆事故持续减少,共肇事11起,死亡2人。
高速公路事故死亡人数增加
1至4月份,全省高速公路事故31起,死亡29人,受伤69人,直接财产损失1113502元。与上年同比,死亡人数增加3人,上升11.5%;直接财产损失增加22196元,上升2%;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32.6%和12.6%。
3条国道交通事故共82起,死亡30人,受伤112人。其中,海榆东线事故33起,死亡14人;海榆中线事故29起,死亡7人;海榆西线事故20起,死亡9人。
29条省道交通事故共113起,死亡41人,受伤190人。
城市主干道共发生事故148起,死亡35人,受伤193人,直接财产损失354995元。
下半夜事故致死率高
从事故24小时分布情况分析,20至21时段交通事故最为突出,发生事故38起,死亡19人;其次是14至15时段,发生事故25起,死亡11人;下半夜事故致死率高,后果严重,0至6时段事故共52起,死亡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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