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国内新闻>

卫生部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1-05-14 09:12

  六、如何防范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法律同时还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验收、生产过程安全管理等制度,对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因此,食品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在内的食品安全标准,不采购、使用非食用物质,坚持企业诚信和自律,是防范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前提和基础。同时,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等环节加强监管,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行为,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是防范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有效手段。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疾病信息和监督管理信息等,对发现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名录及检测方法予以公布。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了“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指导各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可能的违法添加物,并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七、如何加快完善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情况,卫生部2009年9月18日联合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快完善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2010年至今,卫生部已制定公布了102项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指定了58项食品添加剂标准,完成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目前,除香品用香料和胶母糖基础剂外,80%以上食品添加剂品种已制定(或指定)了相应的产品标准。

 

  为尽快完善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卫生部、质检总局2011年发布第6号公告,规定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安全性评估,并符合《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拟生产尚未被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覆盖的食品添加剂产品的,生产企业可依据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的规定,提出参照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标准指定产品标准(含质量要求、检验方法)的建议,并提供建议指定标准的文本和国内外相关标准资料。卫生部2011年第11号公告对指定标准所需资料进行了说明。

 

 

相关链接:

全国临床医疗用血紧缺 卫生部斥巨资攻克难题
卫生部: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 严查食品安全事故责任
卫生部发布2011年3月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
卫生部拟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
卫生部通报3月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 死亡1487人

 

 

 

相关链接:
卫生部通报3月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 死亡1487人
卫生部拟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
卫生部发布2011年3月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
卫生部: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 严查食品安全事故责任
全国临床医疗用血紧缺 卫生部斥巨资攻克难题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郑克姗]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主流媒体海南采风活动
海口“两会”前瞻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