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在约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的卡兰迪亚检查站附近,以色列士兵执行军事行动。当天,巴以双方在约旦河西岸多处地区和东耶路撒冷爆发了冲突,双方紧张气氛骤增。今年5月15日是巴勒斯坦第63个“灾难日”。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布建国。次日,阿拉伯国家同以色列爆发了第一次中东战争,大批巴勒斯坦人为躲避战争逃往其他国家,沦为难民。后来,巴勒斯坦人将5月15日作为民族“灾难日”,纪念当年的战争和民族厄运。 新华社记者陈序摄
5月13日,在约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的卡兰迪亚检查站附近,以色列士兵向巴勒斯坦人发射催泪弹。当天,巴以双方在约旦河西岸多处地区和东耶路撒冷爆发了冲突,双方紧张气氛骤增。今年5月15日是巴勒斯坦第63个“灾难日”。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布建国。次日,阿拉伯国家同以色列爆发了第一次中东战争,大批巴勒斯坦人为躲避战争逃往其他国家,沦为难民。后来,巴勒斯坦人将5月15日作为民族“灾难日”,纪念当年的战争和民族厄运。 新华社记者陈序摄
5月13日,在约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的卡兰迪亚检查站附近,以色列士兵的枪从窗口探出。当天,巴以双方在约旦河西岸多处地区和东耶路撒冷爆发了冲突,双方紧张气氛骤增。今年5月15日是巴勒斯坦第63个“灾难日”。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布建国。次日,阿拉伯国家同以色列爆发了第一次中东战争,大批巴勒斯坦人为躲避战争逃往其他国家,沦为难民。后来,巴勒斯坦人将5月15日作为民族“灾难日”,纪念当年的战争和民族厄运。 新华社记者陈序摄
5月13日,在约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的卡兰迪亚检查站附近,巴勒斯坦人向以色列士兵扔回催泪瓦斯。当天,巴以双方在约旦河西岸多处地区和东耶路撒冷爆发了冲突,双方紧张气氛骤增。今年5月15日是巴勒斯坦第63个“灾难日”。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布建国。次日,阿拉伯国家同以色列爆发了第一次中东战争,大批巴勒斯坦人为躲避战争逃往其他国家,沦为难民。后来,巴勒斯坦人将5月15日作为民族“灾难日”,纪念当年的战争和民族厄运。 新华社记者陈序摄
5月13日,在约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的卡兰迪亚检查站附近,以色列士兵执行军事行动。当天,巴以双方在约旦河西岸多处地区和东耶路撒冷爆发了冲突,双方紧张气氛骤增。今年5月15日是巴勒斯坦第63个“灾难日”。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布建国。次日,阿拉伯国家同以色列爆发了第一次中东战争,大批巴勒斯坦人为躲避战争逃往其他国家,沦为难民。后来,巴勒斯坦人将5月15日作为民族“灾难日”,纪念当年的战争和民族厄运。 新华社记者陈序摄
5月13日,在约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的卡兰迪亚检查站附近,以色列士兵执行军事行动。当天,巴以双方在约旦河西岸多处地区和东耶路撒冷爆发了冲突,双方紧张气氛骤增。今年5月15日是巴勒斯坦第63个“灾难日”。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布建国。次日,阿拉伯国家同以色列爆发了第一次中东战争,大批巴勒斯坦人为躲避战争逃往其他国家,沦为难民。后来,巴勒斯坦人将5月15日作为民族“灾难日”,纪念当年的战争和民族厄运。 新华社记者陈序摄
5月13日,在约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的卡兰迪亚检查站附近,以色列士兵向巴勒斯坦人发射催泪弹。当天,巴以双方在约旦河西岸多处地区和东耶路撒冷爆发了冲突,双方紧张气氛骤增。今年5月15日是巴勒斯坦第63个“灾难日”。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布建国。次日,阿拉伯国家同以色列爆发了第一次中东战争,大批巴勒斯坦人为躲避战争逃往其他国家,沦为难民。后来,巴勒斯坦人将5月15日作为民族“灾难日”,纪念当年的战争和民族厄运。 新华社记者陈序摄
5月13日,在约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的卡兰迪亚检查站附近,巴勒斯坦人躲避以色列士兵的橡皮子弹。当天,巴以双方在约旦河西岸多处地区和东耶路撒冷爆发了冲突,双方紧张气氛骤增。今年5月15日是巴勒斯坦第63个“灾难日”。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布建国。次日,阿拉伯国家同以色列爆发了第一次中东战争,大批巴勒斯坦人为躲避战争逃往其他国家,沦为难民。后来,巴勒斯坦人将5月15日作为民族“灾难日”,纪念当年的战争和民族厄运。 新华社记者陈序摄
5月13日,在约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的卡兰迪亚检查站附近,以色列士兵向巴勒斯坦人发射催泪弹。当天,巴以双方在约旦河西岸多处地区和东耶路撒冷爆发了冲突,双方紧张气氛骤增。今年5月15日是巴勒斯坦第63个“灾难日”。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布建国。次日,阿拉伯国家同以色列爆发了第一次中东战争,大批巴勒斯坦人为躲避战争逃往其他国家,沦为难民。后来,巴勒斯坦人将5月15日作为民族“灾难日”,纪念当年的战争和民族厄运。 新华社记者陈序摄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