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调解现场,肖若海将支票交到当事人手中(记者 黄叶华 摄)
陵水:部队和县政府达成调解撤诉协议
维护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国防建设,要以军民平安共建为目标,肖若海、董治良在谈到此次接访时协调的两起涉军案结时这样说。
据了解,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61年在陵水建立了原新村港海军码头,主要由南航部队作为后勤运输、训练和机动保障使用和管理,担负海军陵水场站油料运输保障任务,由91458部队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1971年,经南海舰队后勤部批准,同意由海军陵水场站和原海南石油公司新村分公司共同使用。后部队撤并,该码头由原海南石油公司新村分公司单独使用。
1991年8月,陵水县政府根据海南石油公司新村分公司的申请,以新村分公司自1982年一直使用为由,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2007年陵水县政府按照农业部的批复拆除该码头,改建为中心渔港。现中心渔港已改建完成,投入使用。
2008年3月91458部队后勤部发现此情况,引起纠纷。部队请求,撤销原有土地使用证,为部队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政府要补偿部队50万元,码头可以给地方使用,使用费每年2万元。
肖若海、董治良了解情况后,希望部队和陵水县政府从国防安全、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经过协商陵水县政府表示支持国防建设,维护军队权益是政府的责任,政府承认部队的产权。但是鉴于国家重点项目规划的整体性要求,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在法律、政策、操作上有障碍,但愿补偿部队的经济损失。得到部队的理解和支持,双方握手言欢,达成调解撤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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