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6日消息 记者16日从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采访了解到,该局金平分局侦查破获信用卡诈骗系列案,抓获团伙成员3名,查破信用卡诈骗案40宗(已查实17宗),缴获作案工具读卡机4部,读写机3部,作案用伪造银行卡40多张(经查实,其中已复制好的21张),笔记本电脑、U盘、电脑主机各1台及人民币1.85万元等物品一批。据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是利用市民在便利店刷卡消费之机,窃取顾客银行卡信息,复制顾客银行卡窃取卡内钱财的。
2011年1月27日以来,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公安分局辖区连续接报11宗信用卡被人盗刷案件,被盗金额从一千多元至一万多元不等,累计金额达八万余元。案件发生时恰逢岁末年初,而且是发生在短短几天时间内,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该局很快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专案组发现,上述11宗案件受害者持有的银行卡均没有发现丢失或被别人借用,卡内存款均是在持卡人没有消费或提取现金的情况下被他人消费或套现。在进一步调查中,办案组民警发现被盗刷的信用卡持卡人案发前都曾持卡到汕头市区嘉悦华园一商行刷卡消费过。
种种迹象表明,该百货商行存在盗取顾客银行卡资料、伪造别人信用卡消费、提现的重大嫌疑。随后,专案组民警找到该店工商执照上的登记人黄某国,黄某国反映该商行实际操作者是“吴涛”及一叫“林彬”的潮汕籍男子,同时提供了他们盗取顾客银行卡内资金的有关证据。
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专案组查明“吴涛”的真实身份叫卢某彬,“林彬” 的真实身份叫陈某斌。2011年3月23日至4月18日间,专案组分别在潮州市、深圳市、广州市抓获了信用卡诈骗嫌疑人卢某彬、提供作案工具的犯罪嫌疑人尹某岗以及同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斌。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斌、卢某彬供认事前密谋策划合伙在汕头开设“好厝边”便利店窃取顾客银行卡信息,复制顾客银行卡窃取卡内钱财的犯罪事实,同时交待其作案工具系由尹某岗提供的。目前陈某斌、卢某彬初步交待作案约40宗,已查实17宗,案值人民币12万多元。现该案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在使用银行卡的频率将越来越频繁,警方提醒市民,在使用银行卡的过程中应注意:一、给银行卡设置消费密码;二、消费过程中银行卡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不让犯罪分子有窃取银行卡资料的机会;三、在POS机输入密码的时候尽量将POS机转移原商户放置的位置,杜绝犯罪分子通过针式探头窃取银行卡消费密码;四、在POS机输入密码确认时尽量用东西遮挡住,不让密码外泄;五、商户在办理顾客刷卡业务时,应校对银行卡号码同存根联上的号码是否一致,如发现有被盗的现象,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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