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大接访的群众。(海口网记者 张俊其 摄)
秀英区:市民离开时拿到"被拖"1万元执行款
周先生是王某的委托代理人。2008年9月10日,王某在陈某承包的海口龙华某汽车修配厂厂房建设中,在房顶上被电烧伤,住院83天,鉴定八级伤残。陈某在王某住院及后续治疗期间,向王某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海口龙华某汽车修配厂在诉讼期支付1万元。
本案经过二审判决,被告陈某应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及精神抚慰金150338元,另一被告海口龙华某汽车修配厂承担赔偿连带责任。
据秀英区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被告陈某在执行中支付了原告王某3.2万元后,就更换了住址和一切联系方式,玩起了“失踪”。办案法官在寻找陈某无果后,找到了案件的另一个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海口龙华某汽车修配厂,为原告王某执行回赔偿款2万元。
在接访现场,办案法官亲手向周先生给付了海口龙华某汽车修配厂交来的1万元执行款。且秀英区法院已查封了海口龙华某汽车修配厂的修理设备,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周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据统计,秀英区全天共接访138人次,现场解决案件9宗。上访事件主要涉及:土地征用遗留问题6宗、土地纠纷3宗、村务管理1宗、医疗保险(社保)1宗、拆迁改造3宗、劳资纠纷4宗、涉法涉诉5宗、离退休老干部问题1宗、其他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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