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7日消息 长年在外奔波的朱某显得很累,比身体更累的是他的心。他辛辛苦苦创下的千万财产的企业,说破产就破产了,破产的原因却是“后院起火”:他百般信任的娇妻竟然和他打起了“潜伏战”,在几年的时间里就将企业掏空。昔日的妻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博白县公安局逮捕后,他终于肯面对记者。他说,不为别的,就想给像他那样实行家族式管理的企业一个教训:最难防的还是家贼。
小小编织品成就千万富翁
今年52岁的朱某是博白县人,读书不多的他依靠自己的拼搏,很早就在社会上自主创业。
1992年,才33岁的朱某与香港人邓某合伙注册了博白县第一家桂港合资企业——博白县某编织公司,并在深圳开设办事处。该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将在博白县生产的木制、藤制等编织工艺品,通过外贸公司销往境外。朱某平时负责在深圳跑业务找定单,编织公司按照订单进行生产。
1994年春节,朱某回老家时听到了利好消息:国家刚刚出台相关政策,凡是注册资本超过200万元的私营企业,可以有自营出口权,不用再将订单交给外贸公司出口,从而可以避免外贸公司从中吃差价。
当年春节过后不久,在兄弟姐妹的帮助下,由朱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博白县某编织厂成立了,暂时栖身在他和邓某合办的编织公司内。不久,邓某移民去了加拿大,编织公司不存在了,朱某的编织厂承接了以前所有的业务。他的事业从此步入了辉煌阶段。
朱某事业上发展了,可婚姻上却亮起了红灯。由于常年在外奔波,他与妻子从1992年便开始分居,1994年办了离婚手续。他带着4个孩子到了深圳,那时他最大的儿子13岁,最小的孩子才3岁。
1995年,36岁的朱某与深圳某银行22岁的会计黄某认识。这个“长相一般但很有气质”的姑娘很快吸引了他,经过一年的交往,两人在1996年4月办理了结婚手续。再婚后,朱某的编织工艺品生意也越做越红火,不久他的企业就拥有了千万资产。
幸福婚姻背后藏着陷阱
婚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朱某感觉与黄某的结合很幸福。由于身体原因,黄某未能生育,可在朱某眼里,她能将丈夫与前妻生育的孩子视同己出,经常为孩子们的衣食住行操心。在他的生意蒸蒸日上之时,黄某毅然辞掉了银行的工作,帮助他打理生意,朱某放心地将编织厂驻深圳办事处的出口业务全部交给她负责。2002年,朱某的大儿子阿胜退伍后,朱某将博白县某编织厂的管理工作交给了儿子打理,2003年将编织厂的法定代表人也变更为阿胜的名字。黄某则被聘为深圳办事处负责人。
然而,朱某曾经以为幸福的婚姻在走过了9个年头后,悄悄出现了改变。从2005年开始,黄某先是找各种借口将朱某的孩子们全部打发回了博白县老家,继而找理由与他争吵。在这期间,朱某的一些朋友到深圳办事处看望他,发现这里的出口业务、财务工作全部由黄某包揽,便好意地提醒他:“小心她谋了你的家产。”
但朱某深信妻子不是那样的人。因为每次吵架过后,黄某不但向他道歉,还专门请他到外面就餐,有时还约来一帮朋友拉他去旅游散心。对他的孩子,她也经常寄送礼物。他在外面投资项目需要钱,她也是有求必应。黄某案发后,朱某才幡然醒悟过来:“她当时那样做,是想麻痹我。”
2009年开始,黄某在朱某耳边吹起了风: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为了减轻企业的债务麻烦,最好他们“假离婚”,将他们夫妻的财产转移到她的名下。当年2月9日,两人到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办理了真正的离婚手续,并将夫妻在深圳的一套房产、两间铺面、两辆轿车转移到了她的名下。对于编织厂的财产则没有涉及。
按照两人的约定,这个消息他们没有向任何人公布。在外人眼里,他们仍然是一对夫妻。让朱某大吃一惊的是,等到过了法律规定的离婚财产异议的一年期间,黄某却突然变了脸,2010年1月份,黄某开始拒绝支付给博白县某编织厂货款,连朱某的投资款甚至生活费也断了。
2010年1月21日,在广西龙胜投资矿业的朱某匆匆赶回深圳时,发现黄某已经将他们的房屋卖掉,办事处也早已关门。当年2月,黄某公开表示已与朱某离婚,与朱某及编织厂没有任何关系。
“枕边人”“潜伏”掏空企业
比朱某更震惊的还有他的大儿子阿胜。因为几年来,他不断接到黄某这个后妈的要求,陆续将编织厂的资金汇给了办事处。
按照以往的业务流程,深圳办事处只是博白县某编织厂的一个派出机构,没有独立的财权。办事处取得出口订单后交给厂里生产产品,产品出口后办事处应将收回的货款回笼给厂里。可从2005年1月至2009年12月,黄某先后以办事处日常开支、应对金融危机等理由,要求阿胜往她指定的4个银行账户汇款,阿胜先后共汇给她2996万多元,而黄某却没有将收回的出口货款汇回厂里。
2009年底,资金已被掏空的编织厂欠下工人工资100多万元、原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200多万元,还欠下银行600多万元的贷款。没有资金可运转的编织厂最终破产了。
更让朱某不敢置信的是,他这时才发现妻子黄某还办有一个假身份证,在深圳购买了几套写字楼后,又转手卖给他人。她自己也用假名购买了一栋别墅。
朱某和儿子从千万富翁一下子沦为了穷光蛋。因怀疑黄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企业财产,阿胜在2010年3月25日向博白县公安局报了案。博白县公安局立案后,马上对黄某展开了网上追捕。同年10月17日,当黄某从深圳市福田口岸欲往香港时,被边防检查站截获,后被博白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批准逮捕。
经博白县警方初步调查,在黄某从编织厂套走的资金中,属于深圳办事处正常业务开支的费用有1330多万元,有职务侵占和挪用开支嫌疑的资金高达1623万多元。这些钱有的被她转给了母亲和弟弟,有的被转入她用假身份证开户的银行,有的被她提取现金后不知去向。
鉴于黄某涉嫌犯罪的证据有的在境外,今年1月7日,经过玉林市检察院批准,黄某被延长羁押一个月。因为案情复杂,自治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在今年4月再次批准延长羁押黄某。
家族式管理埋下祸根
今年4月27日,朱某应邀与记者见面后,认真对过去的一切进行了剖析。他认为,黄某走到今天的地步,是她虚荣心太强的结果。而他自己落到今天的境地,则是家族式管理体制埋下了祸根。
朱某说,黄某爱慕虚荣最早表现在吃喝玩乐上。由于业务上的来往,她经常和一些富婆在一起,久而久之就起了攀比之心。她不惜花钱购买了宝马轿车,平时还经常邀请朋友进入高消费场所消费。就连买一个手提包,她也要买几万元一个的名牌新货。
朱某认为,编织厂家族式管理的弊端给了黄某可乘之机。深圳办事处没有专门的财务人员,全部业务由黄某一人说了算,导致她不受任何监督。因为她是后妈的身份,她就算不与编织厂对账,厂里的财务也拿她没办法。
在黄某被关押期间,她的亲属多方向公安机关提交材料,以证明她“没有挪用资金”。而朱某则多次向玉林市人大、政协等部门要求监督,期望执法部门有一个客观的调查结果。
朱某说,尽管外人曾多方提醒过他注意“枕边人”,可他做梦都不敢相信,黄某会“潜伏”那么久。在他接触的广西不少中小企业中,像编织厂那样实行家族式管理的企业不少,他希望能以他的经历告诉这些企业主们,只有严格执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大胆引进外来人才,完善财务等各项监督制约机制,才是私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道路。(骆南华 任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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