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专家认为,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不宜再提高
多数专家提出,科学、合理的减除费用标准应当与有关经济指标具有一定的比例关系。草案关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3000元的规定已经超出了合理比例,不宜再提高。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朱青提出,发达国家减除费用标准相当于居民月平均工资的24%至40%左右,而按照草案的规定,我国的减除费用标准相当于月工资(约2800元)的100%,远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孙钢提出,减除费用标准应当与物价指数挂钩,从2008年到现在,我国的物价水平上涨了10%至15%,据此计算减除费用标准应提高到2200元左右,草案的规定已经高于这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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