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华侨大学华生提出,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个人所得税是唯一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税种,个税收入不应减少,而应增加。发达国家的减除费用标准一般为人均国民收入的10%左右,发展中国家的比例高一些,但绝不会超过人均国民收入,而3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已经超过这一比例(按年人均国民收入4000美元计算)。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对大多数低收入者没有任何益处,反而使其收入相对下降,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刘佐提出,实践中除法定的减除费用外,“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已经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了,按照3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再加上“三险一金”的扣除,实际扣除额为3896元,相当于上海市2010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水平。从全国范围看,这一标准已经很高。
孙钢、朱青提出,虽然网上要求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呼声很高,但应理性看待、科学分析。同时,要求提高到5000元、8000元甚至更高,都没有相应的数据支撑。
少数专家提出,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还可适当提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李稻葵建议,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分别适用5000、4000、3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朱青提出,虽然从科学角度讲减除费用标准不宜再提高了,但考虑到网上要求提高减除费用的呼声很高,也可适当提高到33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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