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杜双华。图/CFP
发妻起诉要求离婚
宋雅红说,次子出生3个多月后,丈夫带走了孩子。虽然此后宋雅红多次要求见儿子,还几次去衡水找过,但杜双华不肯透露儿子的下落。直到2008年,宋雅红因心脏病发被送到医院急救,才得以见到儿子。此时儿子已经12岁了,他告诉宋雅红,自己还有另外一个妈妈,并有一个妹妹。从这时起,宋雅红决定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大概四五百亿吧,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宋雅红说,丈夫在外面有3个孩子,加上她的2个儿子,一共是4个儿子一个女儿,“如果我这个做母亲的现在不为应得的那一份去争取,以后我的孩子怎么办?”在接下来的两年内,宋雅红开始不断和丈夫谈判离婚。起初丈夫提出双方互不补偿对方财产,各自带着自己的身家出门。最后丈夫提出买下一栋写字楼给宋雅红,并建造一个100亩规模的农庄,宋雅红则要将800万的债权转让给丈夫。
谈判未果,宋雅红于去年9月20日,将丈夫告到了海淀法院。
发现10年前“被离婚”
开庭时,杜双华提交了一份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的判决书,判决中赫然写着:由于女方“居无定所,查无下落”,法院于4月28日判决双方离婚,将北京的一套住房及一辆桑塔纳轿车判给了宋雅红,两个儿子判给了杜双华,抚养费用由杜双华自理。
“我当时足足愣了半个小时,我都五雷轰顶了,这怎么可能!”宋雅红说,她怎么也不能相信离婚这么大的事,她竟然毫不知情,“2008年至去年,我们一直在谈离婚的事,怎么会突然蹦出2001年的判决呢。”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既然衡水中院的判决已将两人的婚姻关系解除,宋雅红再就离婚提起诉讼没有法律依据,因此裁定驳回宋雅红的起诉。对于这份突然出现的判决书,宋雅红几乎崩溃,她说,她没有到庭应诉,没有收到起诉书,甚至连开庭传票也没见过,判决书更是闻所未闻,自始至终她一切都不知情。此后,她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去年1月28日,当年审理此案的两名法官作出民事裁定书称,那份离婚判决书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同年11月4日,河北衡水中院由院长签发了一份民事裁定书,称那份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称,“该判决书确有错误,应予再审,并裁定此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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