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食品安全监管思路的探索
食品安全问题出现后,最先受到质疑的便是监管部门。其实,在督促监管人员履职的同时,更应优化监管的模式。
梁嘉声现在是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生物及化学科技学系客座副教授。他曾在香港特区政府部门服务近25年,参与食品安全检测、风险评估与管理、食物法规修订等工作。对于食品安全监督问题,他对记者坦言:“食品安全涉及的面太广了,不可能每一个都查,负责食品安全的资源不可能无限放大,所以必须首先进行风险评估;要用科学的方法分析风险,把资源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盲目加大执行力量,缺乏风险分析,就像没有目的到处跑,浪费资源。”
诚然,作为一个人口超过13亿的大国,让每一分进入公民口中的食物都受到检查显然是不现实的,如何将我们手中有限的行政资源最科学的配置、达到监管效果的最大化,是摆在决策者面前的艰难问题。
曾有报道指出,我国当前食品生产流通属于“分段管理”,有资料显示,食品管理涉及到7部法律和8个部门。食品监管看似威严壮观,但因监管对象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以及监管机制运转不畅等,监管成本高昂,监管效率却大打折扣。在双汇“瘦肉精”等多次食品安全事件中,很少有监管部门能在事发前主动发现问题的,总是媒体率先曝光,随后相关部门再加强监管和查处。
食品安全监管在日常工作中处于真空和被动状态,当前的联合监管更多的是以“突击”和“救火”的工作形式展开,尚未形成职业化、专业化、常态化的监管机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权力层次较低,也缺乏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消费者维权往往面临投诉无门、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偏高等问题,即使维权成功,也普遍存在“为了追回一只鸡,杀掉一头牛”的情况,这种状况严重影响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当消费者正当权益受到漠视,不法经营者违法成本过低时,食品安全事件就会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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