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东电索精神损失费
5月19日,一起索赔案在东京简易法庭进行了第一次口头辨论。一名男子在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泄漏事故后提起诉讼,要求东京电力公司赔偿他精神损失费。
3月28日,一名家住东京的46岁男子向东京简易法院提起诉讼,以福岛第一核电站“放射性物质扩散但正确信息未及时公布、导致自己处于高度恐惧和不安之中,精神上承受痛苦”为由,要求东电向其索赔1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0.79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东电提交答辩书进行了反驳称,“事故原因是发生了远远超出想象的、破坏力惊人的地震及海啸。我们没有义务对异常且巨大的天灾采取对策”。此外,东电认为东京的辐射量并没有达到损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原告的主张不属于法律应保护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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