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孙明宇副院长在儋州接访当事人。(作者:李玉丹)
海口网5月21日消息(记者冯本静 通讯员胡娜 林明智)20日,海南法院系统大接访分设海口、三亚、儋州三个接访点,每个接访点设立申诉组、执行组、诉讼组等八个工作组,省高院挑选资深法官和业务骨干近200人参加接访。
海口接访点:一房两卖起纠纷 法官耐心答疑解惑
上访人宋某因购买了一套房产引发纠纷,该房屋先由汤某购买,后由上访人宋某购买,开放商与宋某签订了承诺书。后开发商因商品房买卖争议纠纷将汤某告上法庭,宋某请求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被龙华区法院驳回。上访人宋某认为龙华区法院应该将其列为第三人,故上访,请求高院予以监督。
省高院副院长张光琼耐心的听了上访人的意见后,告诉宋某,龙华法院可以追加你参加诉讼也可以不追加,如果你认为开放商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自己起诉,这样你就是当事人,你就有独立的诉讼主张。事实就一个,法律就一个,请相信法院、相信法律。
宋某还向张光琼询问开发商的承诺书是否是合同,是否具有约束力。张光琼也耐心的做了详细的解答,“承诺书也是一种合同,但与正式的合同还是有区别,从合同的要件来看,也具有约束力。今天我们大接访,就是要对上访人进行法律示明。”
宋某听了张光琼的答复后,连声道谢,感谢法院给他表达诉求的机会,他表示相信法院会公正裁判。
省高院张光琼副院长在海口接访当事人。(作者:黄叶华)
家庭纠纷起争执 父子对簿公堂
上访人因家庭纠纷被父亲赶出家门,后上访人在琼海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分家析产,法院判决上访人享有家庭农场橡胶林三分之一的承包权益。上访人父亲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上访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至今执行没有结果。上访人申请高院对执行进行监督。
接访法官了解了案件情况后,表示会对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但基于该案是父子矛盾纠纷,劝说当事人积极争取和解,从亲情和伦理上想一想,和解这样更有利于家庭和睦。上访人听了法官的劝说后,表示会尽量争取和解,维护家庭和睦。
省高院傅勤副院长在三亚接访当事人。(作者:朱俊睿)
儋州接访点:巧妙疏导,满意而归
当事人赵积德走进申诉复查一组时,怒气冲冲,大声叫骂,他反映在法院出具保全房产公告,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时,被告儋州深源实业有限公司强行拆除房屋,“三千多平米的房子,价值近千万,说拆就拆,那是不是我们也可以去拆对方的房产?”赵积德气愤难平。
接访的省高院副院长孙明宇了解案件的原委后,抓住案件症结所在,当事人赵积德的不满主要在于被告违反法院公告强行拆除房屋,当即指示儋州法院院长亲自过问此案,依法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对这一处理结果,赵积德十分满意,连声说:“拜托你们了!”
海口大接访点,工作人员正在耐心回答当事人的提问。(作者:黄叶华)
三亚接访点:老先生为一头小猪上访依然受尊重
上午8时许,陈吉金老先生来到申诉一组,他一开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自己的案情,只说在2010年10月自己已经提起了申诉,但省高院还没有答复。
接访的法官、省高院副院长傅勤首先亲切的问候“陈老先生,您好”,然后双手接过老先生递上来的申诉书。陈老先生对傅院长说,有头小猪是他家的,但是法院一审、二审都把猪判给了别人,他要求通过DNA鉴定这头猪是他的。
在普通人的眼里,一头小猪的价值还不到1000元;但是陈老先生说:“虽然是一头小母猪,但更关乎我的名誉”。在场的旁听人员听到陈老先生的小猪的故事,都忍不住笑了。
但是傅勤没有笑,他首先认真的朗读了陈老先生的申诉状,情绪激动的陈老先生受到了充分的尊重,立刻安静下来;然后傅院长又告诉老先生,可以在接访的过程中补充材料;如果没有,那么请耐心等待法院立案庭的答复。法官的耐心与尊重,使得陈老先生满意的离开。
在海口接访点,有专人为来访人员复印上访材料。(作者:黄叶华)
一瓶水安抚哭泣的女来访者
一名女来访者前来反映其亡夫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刚刚入座,想到亡夫的一条人命、一直没有拿到的赔偿款,女访者泣不成声。
接访的省高院李腾芳副巡视员立刻给来访者递上一瓶水,请她喝口水,情绪稳定再说案情。趁着这个间隙,省高院执行局胡春城副局长快速的浏览了一下来访者提供的资料。
原来在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由于这名女来访者作为死者家属,起诉时没有将肇事车辆所属公司追加为被告,现在只能由肇事司机个人来承担赔偿责任。司机个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有限,女来访者说“一条人命只判赔11万,而且还有5万没有执行到位”,情绪又再度激动起来。
胡副局长告诉当事人,如果当初起诉时,代理律师能指导当事人追究肇事车辆所属公司的赔偿责任,并向法院申请要求保险公司将保险赔偿金直接支付给受害人家属,那么获得的赔偿款可能会更多一点。胡副局长建议,当事人最好向保亭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同时省高院也会监督下级法院加紧该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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