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5日消息 23日,记者从海口交警支队获悉,今年截至5月23日,海口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已达到52起,死亡7人,受伤61人。海口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提醒,当事人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事故责任。
5月13日13时25分,在海口海府路东站公交车上落站附近,初中生王某骑超标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快速行驶时,不慎将一名同样骑电动车的28岁女子蔡某撞倒。蔡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据王某交待,自己在海口实验中学上初中。电动车是父亲买的。当日中午正驾驶电动车去学校。沿着海府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东站公交车上落站路段的机动车道上时,将由西往北方向行驶的女子蔡某撞倒。记者了解到,王某今年仅15岁,由于年纪未到根本不可能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海口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近两年来,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多为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或是抢救无效死亡。而在这些事故中,超过60%是电动车交通违法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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