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征收根据CPI变化调整是将来可考虑的问题
海口网5月25日消息 个税法修正草案将于下周结束征求意见。自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公众参与热情极高。记者从全国人大网上看到,截至昨日16时,已提意见数已接近23万条。
个税改革之所以引起公众的极大关注,是因为其作为中国现行税制体系下几乎唯一“直接”触及居民收入的税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走向,既牵动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又事关国家的宏观政策布局。
“这次个人所得税的修正草案应当说是一个进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做客新华网时表示,这次调整的目的应该说是更多地从减税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就在上周的陆家嘴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表示,经过静态测算,个税改革后一年可减收1200亿元。“相比于去年个税约4600亿元的征收总额,这个力度是非常大的。”
在不少人眼里,此次个税免征额的提升程度比较“温和”,但是这也能体现到国家整个税制改革的一个全盘考虑。那么,个税改革最终将走向何方?对此,刘尚希表示,个税改革最终的改革目标是要使个人所得税更加合理,让各个方面都能够接受。征税不仅仅是政府单方面的事情,它涉及到广大的纳税人。
“如果说要有一个检验的标准的话,那不是学术上的,也不是技术上的,而是广大的纳税人认可不认可,这是最终的检验标准。”刘尚希称,只有广大的纳税人认可了、理解了、明白了,那么设计出来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才能正常地运转,才能有效地发挥它的作用。
与此同时,刘尚希表示,一个合理的个税制度 免征额仅仅是其中一方面。同时,免征额里也考虑到其他的扣除是否要考虑的问题等,而不仅仅是一个免征额的问题。
“税制改革是一个逐步的问题,很难一步到位。”刘尚希表示,任何改革都是渐进的,如果要一步到位,推翻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重新树立一套新的东西,恐怕操作起来难度很大。而且没有实践的经验,完全换一套新的来操作可能适得其反,可能设计、动机和目标很好,但可能很难做到,如果做不到效果可能就走向了反面。
在国外,不少国家以家庭为一个纳税单位,那么,在我国是否可行?对此,刘尚希表示,从家庭来说从形式上来看好像似乎更加合理,因为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话可以充分考虑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各种各样的扣除,但是形式上的合理要做到也并不容易。这其中还涉及到很多复杂的问题,如果要在操作的过程中操作得很合理的话也只是一种理想化的想法。
至于个税征收是否可以根据国家CPI的变化不断调整,刘尚希称,在形式上是否一定要做到在免征额里面把物价上涨因素指数化,将来也是可以考虑的问题,并不是一定不能做的事情。“我觉得这些可能都要一步步来的,很多东西都是难以一步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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