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6日消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今年海南省将在党政机关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海南省委、省政府最近出台一系列举措,对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据了解,海南省委、省政府成立了海南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为璐任组长,副省长李秀领任常务副组长。
海南省委、省政府对海南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做出安排,要求各级党政机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握特点、吃透政策,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进行、规范开展;强化督查、严明纪律,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在严明专项治理工作纪律方面,电视电话会议强调了三个问题:一是海南省省、市、县、乡党委和国家机关换届期间,凡是提拔、交流的干部,必须优先使用本单位现有车辆,严禁占用其他单位车辆,严禁违规新购置车辆;二是中央治理公务用车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至重新核定编制和配备标准前,原则上暂停新购置车辆;确需购置的,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三是现有车辆数超过新编制标准的,一律不准新增、更换车辆。
海南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一定要有“向自己开刀”的勇气,坚定信心,务求实效。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和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提出了专项治理的任务、措施和时限,明确了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政策界限和目标要求。
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海南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于今年12月底前结束,将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逐车进行核实甄别,对违规问题作出处理决定。工作方案还对治理工作涉及的有关政策,如违规车辆的认定和处理、越野车的管理、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等问题,作出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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