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6日消息 东方一男子赵某临时起意强奸了同事周某某。近日,海口美兰区检察院对赵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赵某与店主赵某某是海南东方老乡,赵某、周某某均在赵某某开的商行里打工,周某某智力比一般人低下,平日不太爱说话。2010年12月5日晚8时,赵某、赵某某、吴某及周某某等人在商行内吃饭。饭后,周某某留在商行里看店,其余人均离开。赵某得知店里只有周某某一人,便萌生歹念,遂返回店中与周某某聊天,并借机强暴周某某。没想到,被周某某的表姐吴某返回店中看到,吴某立即报警将赵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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