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追尾司机街头上演“全武行”
海口交警:机动车辆间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司机应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相关事宜
海口网5月26日消息 昨日7时许,在海口滨海大道西延线发生一起因抢道造成的追尾事故。一辆黑色海马车与一辆无牌墨绿色轿车在发生追尾之后,两方司机没有急忙报警而是在街上大打出手。
昨日8时30分许,记者赶到现场时,两司机仍在大吵大闹。记者看到,一辆黑色海马车停在由东往西方向行驶的快车道与行车道之间。一辆无牌墨绿色小轿车车头则紧紧“吻”住海马车的车尾。两名司机脸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痕,且衣衫不整,明显是经过了一番拉扯。
据目击者刘先生介绍,早晨他在该路段散步时,看见两辆车都很快往火车站方向行驶。墨绿色无牌车在快车道上行驶,黑色海马车在行车道上行驶。突然,黑色海马车加速抢道,来不及刹车的墨绿色无牌车就撞了上去,造成追尾。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人员并无大碍。事故发生后,两名司机因言语不合而大打出手。后方车辆纷纷避让,造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墨绿轿车司机一直要求海马车司机赔偿。记者随后从双方司机的吵骂声中证实了刘先生的说法。“为啥他们不报警呢?”在记者提出此疑问时,刘先生说,墨绿轿车司机原本打算报警,但因自己车没有挂车牌怕被交警处罚,因此一直没有报警。大约8时40分,两名司机再次大打出手,周边一群众立即报警。随后,海马车司机突然跳上车驾车离开。而墨绿色轿车司机见状也驾车紧追。
海口交警提醒,机动车辆之间发生追尾、刮蹭等轻微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在5000元(含)以下的,当事人应遵循“一定位、二撤离、三处理”的程序处置。即在事故发生后,当事司机应在画下轮胎位置后,在3分钟时间内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然后双方再自行协商相关事宜,通过合法的途径向保险公司索赔。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将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相关链接
海口:改造阳台引发纠纷 业主物业上演“全武行”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