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5名男子冒充纪检人员 绑架房产局长勒索30万被判刑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1-05-27 15:26

  海口网5月27日消息  为了谋财,几名男子竟然冒充纪检、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将滁州市全椒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慕某绑架,并向其家属勒索30万元巨额赎金(晨报曾连续报道)。在一审宣判后,近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5名被告人作出二审宣判。

  被告人魏武杰和童友林分别被判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7年零6个月,蒋小连被判有期徒刑3年,杨培斌、孙陪各获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5名被告人还被处以8000元到30000元不等的罚金。

  据调查,魏武杰与童友林在实施绑架前就经过了长期的预谋、策划,并实施跟踪和踩点。他们制作了纪检监察部门调查证、警察证等假证件,伺机绑架全椒县国土局局长慕某。

  2010年5月13日,5名被告人一起乘车到受害人慕某的住处,童友林敲门后,拿着事先准备好的“调查证和警察证”向慕某晃了一下,自称其是检察院的。慕某于是出门上了他们的车辆,车开到了当涂县一事先租下的养殖场。

  在问出慕某妻子的电话号码后,5月14日魏武杰两次开车到芜湖市,用慕某的手机拨打慕某妻子的电话,自称是纪委的“吴戈”,称慕在接受调查,让其放心,后以慕某身体不好为由让其家人缴纳30万元的保证金。

  2010年5月15日20时许,公安机关在铜陵市一宾馆将童友林当场抓获,同时解救了受害人慕某,魏武杰在回到宾馆门口时也被抓获。5月20日和25日,另3名被告人也一并归案。

  2010年10月29日,在一审结果宣判后,被告5人均不服判决结果而上诉。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魏武杰、童友林等5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取欺诈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魏武杰、童友林系主犯,另3人系从犯,其中杨培斌的刑期由一审的3年被改判为1年零6个月。(司家宏 孟庆超)

 

   相关新闻

27岁男子疯狂追求34岁女子 遭拒后将其绑架
痴迷网络缺钱 “狼”叔叔绑架亲侄儿索3万元
情侣夜间开车深山中约会 突遭4名劫匪绑架抢劫
男童被绑架勒索600万 武警官兵成功救人质[图]
温州兰博基尼女车主绑架案续:三名嫌犯已被批捕
妻子被绑架称与死人打牌 丈夫破译暗语报警救人
10岁男孩上学路上遭绑架 巧妙周旋助警方擒绑匪
江苏15岁男孩绑架4岁女童 勒索其家人前已撕票
美机构称朝从朝鲜战争后“绑架”18万外国人
福州警方破获一起绑架案 成功解救人质

 

 

相关链接:
福州警方破获一起绑架案 成功解救人质
江苏15岁男孩绑架4岁女童 勒索其家人前已撕票
10岁男孩上学路上遭绑架 巧妙周旋助警方擒绑匪
妻子被绑架称与死人打牌 丈夫破译暗语报警救人
温州兰博基尼女车主绑架案续:三名嫌犯已被批捕
男童被绑架勒索600万 武警官兵成功救人质[图]
情侣夜间开车深山中约会 突遭4名劫匪绑架抢劫
痴迷网络缺钱 “狼”叔叔绑架亲侄儿索3万元
27岁男子疯狂追求34岁女子 遭拒后将其绑架
[来源:中安在线 ] [作者:司家宏 孟庆超] [编辑:胡世福]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