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7日消息 5月26日21时30分许,文昌市龙楼镇钻石大道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广东男子在醉酒后驾驶着机动车与一辆载着3名少年的两轮摩托车正面相撞,造成摩托车上的3名少年一死两伤。经检验,41岁的机动车司机敖某谦血液酒精含量为133.9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敖某谦已被刑事拘留,正进一步调查。
据事故现场目击者介绍,大概在5月26日晚上9点半左右,小浪、小川、小渊(三人均为化名)乘坐一辆两轮摩托车,他们的摩托车当时在钻石大道上,他当时还和小浪打招呼。岂料,一辆皮卡车车速很快地向小浪他们冲了过来,把他们3人撞飞了出去,而且这辆车居然还是继续行驶了一段后才停了下来。
据文昌交警透露,在5月26日晚,41岁的广东男子敖某谦醉酒后驾驶琼B777XX农夫小货车,途径文昌市龙楼镇钻石大道时,与16岁的少年阿浪无证驾驶的琼CT85XX的两轮摩托车(上面载着两名17岁的少年)正面相撞,造成摩托车上三名少年受伤,其中阿浪经龙楼镇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敖某谦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33.9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敖某谦已被刑事拘留,正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自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以来,该起醉驾肇事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在全省为第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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