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消息5月30日 日本《朝日新闻》29日报道称,日本政府正在讨论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目的是限制中国、韩国、俄罗斯等周边国家民众就此次福岛核电站泄漏、排污入海等行为向日本政府和企业索赔。该报道附的一张图表显示,在目前日本没有签署该条约的情况下,中韩等国民众可在本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赔偿;但如果日本加入《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周边国家民众就得通过日本法院提出赔偿诉讼。
《朝日新闻》报道称,1997年《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通过后,日本政府一直没有签署。一方面是因为,日本自认为“很安全,不会发生核事故”;更重要的是,日本政府还考虑到,不加入该条约,“当周边国家发生的灾难影响日本时,日本国民就可在日本法院起诉,要求外国政府赔偿”。但是没想到,日本首先发生了影响周边的重大核事故。《朝日新闻》称,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发生后,日本排入大海的核污水给其他国家渔业造成损害,日本海啸后大量房屋残骸上附着放射性物质漂流到其他国家,这些事情很有可能被外国受害者起诉,如果外国受害者在所属国家提起诉讼、进行审理,那么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将按照受害者所在国家的标准,日本政府“很可能背负来自海外的巨额赔偿债务”。目前,菅直人政权感受到“强烈的危机感,正认真就条约加盟事项进行研究”。
《朝日新闻》的报道还附了一张图表,解释了加入该条约、不加入该条约情况下的核损害诉讼途径差异:在目前日本没有签署该条约的情况下,周边国家民众可在本国法院提起诉讼,依照本国的法律作出裁决,再将裁决结果通知日本法院,由日本法院监督日本相关企业作出赔偿;但如果日本加入《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周边国家民众得通过日本法院提出赔偿诉讼,依照日本法律作出裁决。文章还称,美国政府曾多次呼吁日本加入该条约,但日本一直拒绝。日本共同社5月13日曾报道称,美国能源部副部长珀纳曼12日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日本政府应该尽快签署《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这一点“极为重要”,他认为“福岛核泄漏事故处理工作将旷日持久,路途将十分漫长”。
《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简称CSC,在1997年12月举行的国际原子能机构第41届大会上获得通过,之后开放签署。截至2010年底,仅有美国、印度等14个国家签署。
相关链接:
菅直人否认会辞职 要求增设核电站和震灾担当相
安全政策存在漏洞 日本将修改核电站各项规定
日本将宰杀福岛核电站20公里圈内70万家禽牲口
东京电力公司被指行动迟缓 导致核电站机组爆炸
日本防卫省公开核电站事故处置中心录像(图)
日本福岛核电站28名工作人员遭受大剂量辐射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