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30日消息 中国证监会上周末发布一项文件要求,在同一时期内同一基金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买卖相同证券整体差价应趋于零,且应严格控制同一交易日就同一证券的反向交易。
这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中,主要对明确同向交易价差的控制标准和目标、制订同日反向交易的规范、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外部监督的约束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证监会强调,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应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
相关新闻:
证监会主板发审委换届 13名委员留任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