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30日消息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安青松28日表示,应不断完善规范股权激励制度的外部环境,一方面规范推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活动,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建立资本市场民事赔偿机制,通过由受到侵害的投资人向经理层提出民事诉讼的方式,有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他在第五届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高峰论坛上表示,2005年底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构建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制度框架。截至目前,已有250多家上市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120多家公司正式实施。
他认为,从上市公司7年来推行股权激励制度的实践看,应进一步加强股权激励制度建设。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应体现长期激励的效用,体现公司价值增长与人力资本的价值回报机制,股权激励还应与公司控制权结成利益共同体,促进公司价值持续增长。他表示,在完善股权激励制度的趋势和目标上,由于上市公司行业背景、股权结构、发展沿革具有多样性,因此,股权激励制度的设计应当拓展其适用性和适当性,充分体现股权激励的公司自治原则。此外,还应不断完善规范股权激励制度的外部环境:一方面规范推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活动,资本市场对公司治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是通过并购重组机制实现的;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建立资本市场民事赔偿机制,通过由受到侵害的投资人向经理层提出民事诉讼的方式,有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经理层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约束。在各种法律责任中,只有民事责任具有给予受损者提供充分救济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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