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31日消息 证监会昨天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对黑庄徐国新利用“华成民”等多个账户操纵ST科健和*ST联油股价的处罚结果,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徐国新没收违法所得242042.73元,并处以242042.73元罚款。证监会还首度详细解析了徐国祥操纵多只股价的全过程。
操纵股票之一
ST科健
炒作账户名:“华成民”、“徐才校”和“王冬香”
买入情况:2009年8月24日9:30至9:31,徐国新利用“华成民”账户以5.05元、5.06元的价格建仓买入“ST科健”128700股。
随后在当日9:45,“ST科健”股票涨停,涨停价5.12元一直保持至当日收盘。就在9:46,“华成民”账户以涨停价5.12元申报买入一笔“ST科健”999900股,成交时间为9:46至15:00,共成交747126股,其余未撤单。
操纵事实虚假申报锁定收盘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显示,2009年8月24日9:46后,在“ST科健”股票已涨停、市场及“华成民”账户本身已有大量未成交买单、买入申报明显无法成交的情况下,徐国新仍先后利用“华成民”、“王冬香”和“徐才校”账户以涨停价大量申报买入“ST科健”股票,将该股价格锁定在涨停价直至收盘,起到了锁定收盘价、误导其他投资者对股票走势判断的作用,为其在后一交易日卖出“ST科健”牟利提供了条件。
在买入的第二天,2009年8月25日开盘集合竞价可撤单阶段,“华成民”账户采用不以成交为目的的虚假申报手段,在短时间内以涨停价大量申报买入“ST科健”股票,误导其他投资者对股票走势的判断,影响股票交易量和开盘价。在开盘集合竞价可撤单阶段的最后时刻,“华成民”账户将买入申报全部撤单。随即,“华成民”账户在当日开盘集合竞价不可撤单阶段和连续竞价阶段将前一交易日买入的“ST科健”股票全部申报卖出。
交易过程揭秘
*通过买入申报锁定涨停价情况:
9:46:58,“华成民”账户在其9:46:18的买入申报尚有849001股未成交(占市场涨停价位未成交买量的31.68%)的情况下,仍以涨停价5.12元连续39笔申报买入“ST科健”351000股。
9:46至14:54,在前期的买入申报持续未能成交的情况下,“华成民”、“王冬香”和“徐才校”账户仍继续以涨停价5.12元申报买入“ST科健”388笔共5162600股。
截至2009年8月24日收盘时间15:00,“华成民”、“王冬香”和“徐才校”账户涨停价位未成交买量为3122474股,占收盘时市场以涨停价位未成交买量的74.92%。
*通过虚假申报操纵股价情况:
2009年8月25日开盘集合竞价可撤单阶段,“华成民”账户于9:15至9:17以涨停价5.38元申报买入“ST科健”151笔共1503800股,占当日开盘集合竞价可撤单阶段市场买入申报总量的84.03%。
当日9:16至9:19,“华成民”账户将上述1503800股买入申报全部撤单,占当日开盘集合竞价可撤单阶段市场买入申报撤单总量的99.53%。
操纵股票之二
*ST联油
炒作账户名:“华成民”
买入情况:2009年9月3日,徐国新利用“华成民”账户建仓买入“*ST联油”788721股。
操纵事实虚假申报
根据证监会调查显示,2009年9月4日,在开盘集合竞价可撤单阶段,“华成民”账户用不以成交为目的的虚假申报手段,在短时间内以涨停价大量申报买入“*ST联油”,误导其他投资者,影响股票交易量和开盘价。
随后在开盘集合竞价可撤单阶段的最后时刻,“华成民”账户将买入申报全部撤单。随即,“华成民”账户在当日开盘集合竞价不可撤单阶段和连续竞价阶段,将其前一交易日买入的“*ST联油”全部申报卖出。
交易过程揭秘
*2009年9月4日开盘集合竞价可撤单阶段,“华成民”账户于9:15至9:19以涨停价4.27元申报买入“*ST联油”86笔共2471400股,占当日开盘集合竞价可撤单阶段市场买入申报总量的65.20%。当日9:19“华成民”账户将上述2471400股买入申报全部撤单,占当日开盘集合竞价可撤单阶段市场买入申报撤单总量的76.13%。
*第一笔买入申报至最后一笔撤单前,9:15至9:19市场揭示的虚拟成交价格保持在4.27元,“华成民”账户在市场虚拟可成交量中所占比例由0%升至100%后又降为0%,其他投资者买入申报总量和涨停价买入申报总量分别由843200股上升至1271400股和536300股上升至905700股,增幅分别为50.78%和68.88%。
*“华成民”账户最后一笔撤单后,市场揭示的虚拟成交价一度保持在4.27元,9:24后有所下降,最终形成开盘价4.20元。其他投资者买入申报总量和涨停价买入申报总量仍持续增加,分别由1292000股上升至1514700股和921300股上升至1114600股。
相关新闻:
证监会要求基金公司严控同日就同一证券反向交易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