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3日消息 据新华社电近日有媒体报道四川绵阳三台县违规将9000万元震后重建资金拨给宏达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负责人2日回应称,审计署已派审计组赶赴三台县调查核实情况,当地党委政府已启动问责程序。
违规公司未列入审计重点
针对有媒体质疑跟踪审计未发现这一重大问题或审计发现了但未将其作为重大问题处理,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负责人表示:感谢新闻媒体工作者和广大网民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并作出评价。由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约1万亿元,重建项目4万多个,而审计力量有限,不可能对每个重建项目都进行跟踪审计,因此,在安排跟踪审计工作时,按照灾后恢复重建的优先顺序,先后对城乡居民住房、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民生工程,以及交通、水利等投资额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负责党政基础设施、政府办公楼维修加固和乡镇公职人员周转住房等158个项目建设。由于宏达公司负责的项目不属于优先重建的民生工程,因此审计署在根据重建进度确定审计项目时,未将其作为优先跟踪审计的重点。
5月28日媒体曝光问题后,审计署立即安排重庆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组于次日赶赴三台县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用重建款虚假注资系违规
针对宏达公司违规用9000万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增加注册资本的事情是否属实的提问,审计署负责人表示:调查发现,宏达公司是四川省三台县政府下属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三台县宏达土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土地房产公司”)是宏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具体管理宏达公司承担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通过审计核实,2009年12月30日,三台县国资委批复宏达公司将其中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中的9000万元用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2月31日,三台县财政局将宏达公司8167.89万元中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转入该公司设在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财政专户。当天,四川三正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对上述资金的询证,确认宏达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到位。这笔资金在上述财政专户停留10天后,于2010年1月11日全部转入宏达土地房产公司灾后重建专户,用于三台县党政基础设施、政府办公楼维修加固和乡镇公职人员周转住房等规划的重建项目,没有投入其自身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实质上,宏达公司上述行为属于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进行虚假注资,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
河滩违规开发建筑已拆除
针对媒体反映的三台县违规开发涪江河滩地问题,审计署负责人称,2008年2月,三台县政府决定,由宏达公司牵头对涪江和凯江防洪堤外国有河滩地进行开发利用,该项目虽然未纳入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也没有使用灾后重建资金,但在防洪堤坝内修建房屋和餐馆等建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是不允许的。
四川省委省政府、绵阳市委市政府和三台县委县政府积极组织调查并进行了整改:一是对涪江河滩地违规开发建筑进行了拆除;二是成立了宏达公司注册资本金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宏达公司的灾后重建资金及实施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纠正存在的问题。
截至6月1日,三台县委已经免去了宏达公司原董事长、现任三台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保密局局长黄海燕,以及水务局局长何勇、副局长涂庆国的党内和行政职务。目前已经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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