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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碰瓷”丢命 货车司机被判免予刑事处罚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1-06-03 15:18

  去年3月10日,山东货车车主张超和司机贾华在运送货物来沈阳时,路遇一名男子发生纠纷,结果对方摔下行进中的货车后死亡。

  张超、贾华归案后,在看守所待了1年零18天。近日两人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免予刑事处罚。

  6月2日,张超谈及此事,仍记忆犹新,“我永远都忘不了那天的事儿”。

  “碰瓷男”狮子开口索赔7000

  张超和贾华是山东省莱西市农民,去年3月10日,两人驾车来到沈阳运送设备。中午,途经和平区浑河站乡下河湾村时,两人停车就餐。

  张超回忆:吃完饭后,贾华先出去了,他在后面交钱。等他出去时,看到货车前面站着一个身穿红色上衣的男子,一手拿着塑料袋,一手打着电话。

  原来,就在贾华与红衣男子擦肩而过时,男子手里的塑料袋掉地上了,并说塑料袋里的反光镜碎了。

  红衣男子看到贾华已把车门锁上,便绕到副驾驶车门上了车,追问贾华、张超怎么处理。同时红衣男子还打电话喊来几名男子助阵,其中一名男子上了货车,事后得知,上车的男子叫林川。

  林川坐上副驾驶座。“你们俩到底什么意思?”张超问得赔多少钱,林川说反光镜价值5600元,加上税一共7000元。张超说,咱们报警,警察说让我们赔多少,我们就赔多少,林川不同意。

  丧命后被警方查出是网上逃犯

  想到林川车下还有许多同伴,张超有些害怕,随即将门锁按钮按上,一把抱住林川,朝贾华喊:“快走,快走!”

  贾华立刻启动货车,因为货车车身比较重,启车缓慢。林川想制止货车离开,打开车门拽着张超的胳膊准备向下跳。张超奋力挣扎,脚踹了林川屁股一脚,林川坠车落在地上,经抢救无效,因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

  贾华看到货车后面有一辆黑色轿车,害怕是林川的同伴,遂加速往下夹河高速公路口开。途中,张超向公安机关报警说自己遭遇抢劫,两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同年4月15日,张超、贾华被批捕。然而,警方在深入调查时,却吃惊地发现:死者林川生前竟是网上逃犯!

  2006年9月,林川因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被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列为网上逃犯。2007年1月鞍山市铁东法院认定林川伙同他人以反光镜被撞坏为由,向被害人刘某等人实施敲诈行为。同案犯已经被判刑,林川在逃。

  被告人行为非自卫但可免刑罚

  去年9月16日,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张超、贾华涉嫌过失致他人死亡罪,向和平区法院提出公诉,追究张超、贾华的刑事责任。

  张超、贾华的辩护律师表示,林川是“碰瓷”在逃犯,这次他就是想敲诈勒索。张超、贾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对抢劫行为实施的自救措施,不应负担刑事责任。

  和平区法院审理认为,张超、贾华的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林川对张超、贾华实施了抢劫行为,所以对于被告律师的辩护意见不予以支持。不过,张超、贾华案发后主动报警,并在警方的要求下返回案发现场,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系自首。两人犯罪情节轻微,且该案被害人具有过错,而被告又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据此,法院作出判决,张超、贾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王立军 马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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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晚报 ] [作者:王立军 马佳宁] [编辑:胡世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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