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海口网6月4日消息(记者黄敏)三轮协商、七易其稿,无数次的电话联系、上门拜访、个别沟通,历时近半年,事关30多万酒店与餐饮从业人员的《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终于出炉,首次就有3494家酒店餐饮企业参与签约,还将力争今年底在全省全覆盖,这让餐饮从业人员从此“吃了定心丸”。
酒店餐饮从业者工资有了保障
今天上午,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现场签订会在海口召开,分别举行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和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三亚、儋州、文昌等市县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仪式。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符兴,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主席王晓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现场签订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将覆盖全省3494家酒店餐饮企业,涵盖职工约16.5万人,促进了2207家法人单位(含个体法人)加入工会组织。据了解,我省现有酒店与餐饮企业1万多家,常态从业人员30多万人,是海南第三产业中企业数量最多、职工队伍最大、网点分布最广的行业。
首次制定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作为全国第一个省级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我省目前覆盖企业和职工最多的一份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据介绍,在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还首次制定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即在海南省一二三类地区的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分别上浮20%、15%、10%。记者在该合同文本中看到,合同针对经理、主管、领班等十大工种岗位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在海口市的标准中,服务员、保安员、清洁工、传菜员等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都达到了1000元。
同时,合同中还明确,利润实现增长的企业,职工工资上涨的幅度每年不低于5%(剔除物价上涨指数);当企业经营困难出现亏损或不能完成约定的经营目标时,企业可与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约定职工工资不增长或者确定降减幅度。
这一标准结束了海南酒店与餐饮行业建省23年以来一直没有一个行业工资标准的历史,同时也结束了工资分配和调整机制由企业老板单方决定的“单决制”历史。
休息休假都有明确规定
该合同文本还对职工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障、劳动安全、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也有所涉及。如第五条内明确,企业以法定的货币形式,于每月15日前支付员工上月的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可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酒店与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餐饮行业中职工经常加班、节假日不能休息的情况,合同文本明确,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员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据介绍,该合同不仅对全省所有酒店与餐饮企业有效,同样也对在琼国际连锁酒店餐饮企业有约束力。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