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行业“国八条”解读
本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从税费、过路过桥费等八项政策为物流业减负,业内俗称物流业“国八条”。有了“国八条”,过路过桥费能够降低吗?
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期为2009年至2011年。两年来未见风吹草动的规划快到期了,“国八条”及时出台。海通证券物流行业研究员在9日发布的研报中说,“国八条”仍属于宏观指导层面,而且8条内容几乎全部源自中国物流联合会2009年曾向相关部门提出的60条物流业发展政策建议,并未有超出预期的政策指引出台。预计此次会议后,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将会陆续颁布相对应的更为细化的物流扶持政策。
针对“国八条”各细则对企业的影响,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高博轩认为,首先,物流行业的特点导致过去重复征税的现象相当普遍,且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而新规第一条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不仅使物流行业多年来“同业不同税”问题得到解决,而且未来物流业各环节的营业税有望统一按3%征收,因此税负压力减小;其次,过路过桥费一直是物流企业无法避免的高昂成本,而第三条要求要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不仅提出降低过路过桥收费,而且对配送环节的相关问题也引起了重视,这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后是关于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的内容,这将进一步优化物流产业结构,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五部委全面清理公路收费
6月14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召开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宣布,6月20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切实解决公路违规设站、超期收费、收费标准偏高等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据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介绍,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将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实施,依法清理,标本兼治,全面规范”的原则,在省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收费中违规及不合理的项目,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专项清理工作将撤销一批收费站点。对违法设置或到期仍然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项目及收费站点,要立即停止收费,撤销站点。主要包括: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或超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东中部地区省份从国家禁止之日起批准立项的二级收费公路;虽经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当时政策要求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上除省界及两端出入口外,在主线上设置的公路收费站点。
首个国家级流通规划最快月底出台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首个国家级内贸流通规划——“十二五”流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最快将于本月底正式出台。规划确立了流通业国民经济先导性和基础性产业的地位,还明确了“十二五”国内贸易发展的具体目标,其中,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达30万亿元,网上购物零售额达2万亿元。
知情人士透露,作为首个国家级内贸领域的规划,“十二五”流通规划内容已经基本成形,在近期召开最后一次专家研讨会之后,正式的规划将于6月底、7月初正式出台。规划专家组成员、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表示,流通业“十二五”规划首次从部级上升到国家级,规划专门提出流通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和基础性产业,这应该是规划的最大亮点。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中国国内贸易发展的具体目标:到2015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10年15.7万亿元上升到30万亿;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从2010年的37万亿上升到70万亿;电子商务交易额从2010年的4.5万亿上升到12万亿;网上购物零售额规模从2010年的5131亿上升到2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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