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9日消息 近日,海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海南全省范围内启动,这是我国首个以地方立法形式实施的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今后,海南省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4大类企业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否则不予颁发或换发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
海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其从业人员和第三者死亡、伤残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这改变了过去单纯由企业和政府承担赔偿责任的模式,将赔偿风险向社会机构转移。
海南省安责险制度采取由专业机构搭建的统一险种、统一费率、统一保障范围、统一赔偿标准、统一服务的“六统一”运营模式,与承保公司一起共同为全省高危行业提供保险服务。它不同于一般保险产品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直接对接,而是由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设计、搭建统一的保险平台和理赔机制,向被保险人和承保公司同时提供投保、索赔等服务,更大程度地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
据了解,海南省采取的“六统一”模式在安责险中是全国唯一的,对被保险人更加有利。每人赔偿标准为40万—80万元,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200万—2000万元,高于国内现行一般标准,费率则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目前,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为海南省安责险统保项目顾问,负责建设和维护统一保险平台,中国平安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保海南省分公司、阳光财险海南省分公司等3家机构经招标程序组成共保体进行承保。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