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20日消息 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海南省发改委已将国家安排海南省供水管网等建设与改造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共计2600万元及时转发下达,用于海口、文昌、琼海、万宁的供水管网等建设与改造。
海南省发改委对此次供水管网等建设与改造的资金使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有关市县要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
二是要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对列入本计划的项目,各有关市发改委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
三是要切实落实地方资金,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不留缺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对本计划内的项目,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及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到位和项目管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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