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21日消息 临高涉嫌违规占用林耕地建公墓一事,其中公墓建设是否经过省级民政部门审批、占用林地是否违规的问题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6月20日,记者就此事前往海南省民政厅作进一步了解。
临高公墓系公益性部门 不需省民政厅审批
海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临高县龙脊岭公墓项目属于公益性墓地,根据我国《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即可,不需要经过省级民政部门审批。
关于修建公墓占用林地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只要经过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即可修建。
“其实修建公墓会更加节约土地资源,从长远来看,大力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海南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乱埋乱葬”现象其实占用的土地更多。“以东方市四更镇为例,一个镇上8000多座乱埋乱葬的坟墓,占去了6000多亩土地,而现在集中安葬则会大量节约土地资源。”
海南三年时间治理好“乱埋乱葬”
据介绍,目前全省只在海口和三亚推行了火葬,其他地区仍是土葬,公墓建设也没有完全铺开,按照海南年死亡率千分之四计算,海南目前按照人口900万估算,每年的死亡人数超过3.6万人,每个坟头按照20平方米计算,海南每年新增死亡人数墓地占用土地将超过1000亩。如果启动公墓建设,每个单人墓地占地是4平方米,双人墓地占地是6平方米,全省启动公墓殡葬,每年将节省不少土地,而且能为今后海南的开发腾出更大的空间。
按照海南殡葬改革目标,海南将利用三年时间开展治理“乱埋乱葬”工作,实现由无序安葬到有序安葬、由乱埋乱葬到集中安葬、由传统葬法向生态葬法的转变,形成科学、规范、文明、生态的殡葬管理新格局。
目前已将万宁市、东方市列为全省殡葬改革试点,在两市建立殡葬管理机构,制定殡葬管理办法,组织试点市县有关工作人员到省外考察学习,同时搞好规划,对公益性和经营性公墓的数量和规模进行科学设点,统一规划。随后将扩大试点范围,将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文昌市、陵水黎族自治县等6市县作为第二批试点单位,然后在全省铺开。
在三年治理“乱埋乱葬”任务完成后,海南各个市县要根据本地实际,有条件的市县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有步骤地推行火葬,不断扩大“火葬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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