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强明知李振刚涉嫌违法犯罪,仍收受李振刚的贿赂,包庇、纵容犯罪,并指派警察搭乘李振刚的奔驰越野车赴江苏昆山市将谢建雄抓回茂名。杨强在受审时承认,曾经收受李振刚贿赂的43万元。
据近日李振刚在广州中院受审时的庭审情况,有证言称李振刚以人大代表的身份,成功与茂港公安分局“结盟”,并给予分局领导杨强作案分成。
记者采访了解到,据检察机关指控,以李振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从2002年到2009年,犯下故意杀人、诈骗、敲诈勒索、伪造证据、非法经营、洗钱等17宗罪,加上团伙中多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下的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徇私枉法、受贿等罪名,指控的总罪名约30宗。李振刚团伙在广州中院受审耗时长达两个星期,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择日宣判。
月工资不超3000元 10年敛财近2000万
杨强对价值人民币823万元的财产及港币82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身为茂港区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副处级干部,杨强平均每月工资收入不超过3000元。但法院查明,杨强对价值人民币823万元的财产及港币82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并受贿513万元。
法院查明,从上世纪90年代杨强就将手中钱财用于投资,平日借款、投资收益所得537万元。其中,杨强涉及煤炭、养殖、黄烟及运输生意,有亏有赚,但亏的居多。
杨强在茂港区任职10年敛财逾千万元,杨妻王志玲证言称,1000余万元现金用七八个果皮纸箱装好藏在家中,平日忐忑不安。2009年杨强夫妻在广州投资800余万买商铺,虽然产权登记在朋友名下,但还是东窗事发。
本版文/图据《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
公安分局局长大肆卖官,干警充当犯罪团伙的保护伞,派出所收取赌场保护费,徇私枉法、收钱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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