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及市直部门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区(县、市)及区(县、市)部门领导干部不少于60天;
区(县、市)长和市直机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公开接访,每周至少安排一名其他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接访;
乡镇(街道)每个工作日都要有党政领导值班接访,做到随访随接……
昨日,中共长沙市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水平;更加注重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强大合力。
区县领导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
【机制】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机制
【举措】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农村、街道、企业、学校等不同类型的基层联系点,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中结对子、交朋友。市及市直部门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区(县、市)及区(县、市)部门领导干部不少于60天。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实情,了解民意;要进村(社区)入户,访贫问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在重大节日、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群众。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联系群众、畅通民意诉求渠道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结合自身优势,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有效地联系和服务群众。乡镇(街道)要实行“两进两承诺”,即进基层一线,进群众家中;承诺办理实事,承诺办结时限。村居两委要做到“四联四访”,即每名村居“两委”干部分别联系一名老党员老干部、一户困难家庭、一名留守儿童或空巢老人、一名致富能手;群众家中有重病住院必访,有老人去世必访,有意外灾害必访,有子女辍学或待业必访。
“对话长沙”探索常态化模式
【机制】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机制
【举措】完善“一健三联”(健全信访责任体系,联网受理群众信访、联调解决群众诉求、联合办结信访积案)信访工作机制,确保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得到办理。深入落实《书记、市长信件办理暂行办法》,强化书记、市长信访信件交办、督办、协调化解等工作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制度,区(县、市)长和市直机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公开接访,每周至少安排一名其他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乡镇(街道)每个工作日都要有党政领导值班接访,做到随访随接。积极推进领导“带案下访”制度,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带着群众诉求问题下访,深入实地调查,与诉求人约谈处理。大力推广通过网络视频、短信平台、百姓热线、市长热线、书记和市长信箱、民情恳谈会等形式与群众沟通交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进一步完善“对话长沙”沟通交流机制,探索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模式,有计划安排党政领导干部通过媒体与群众面对面互动交流,倾听百姓心声,回应百姓诉求。
与群众利益密切的事项要公示听证
【机制】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
【举措】完善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群众参与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认真采纳人民群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物价、收费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敏感事项,要严格实行公示、听证、咨询和信访评估,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坚决反对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建立健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民主协商和监督的制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村民自治等制度,保障广大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惠民举措为民实事要接受群众监督
【机制】建立健全民生保障机制
【举措】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民生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各级各部门每年要出台一批惠民举措、办好一批为民实事,并公开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统筹,针对农村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加快以农村公路通达、电力扩容、安全用水、环境整治为重点的“四大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工程,大胆创新体制机制,培育创业主体,强化政策扶持,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鼓励百姓创业,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扩大覆盖面,推进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真正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积极发展教育卫生事业,切实解决群众就医难、看病贵等问题。大力推进以“一健三改”(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制度改革、房屋改造和环境改善)为内容的安居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实现居者有其屋。围绕建设“两型社会”,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加大对群众在维权的法律服务力度
【机制】建立健全权益维护机制
【举措】注重调节社会利益关系,高度关注群众意愿、群众情绪和群众利益,公正合理、及时有效地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职工权益状况定期分析和报告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和纠正拖欠职工工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行为。健全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平等协商、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加强妇女、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网络、渠道和制度建设。加大对群众在工资集体协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方面维权的法律服务力度,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深入开展“五清查一打击”活动,全力推进“平安长沙”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排查出的矛盾要亲自研究处理
【机制】建立健全矛盾化解机制
【举措】市、区(县、市)要进一步建立矛盾排查制度,坚持经常性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重要敏感期集中排查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分工,对排查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对排查出的问题亲自研究处理。健全矛盾化解制度,对社会矛盾定期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地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等办法,推动突出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市、区(县、市)要定期召开联调会议,协调解决复杂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社会化、专业化、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体系。
突发事件主要负责人及早介入
【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举措】加强社会舆情的分析研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群众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加强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完善工作预案,强化工作责任,对突发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及早介入,把握群众心理,疏导群众情绪,缓和群体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建立有关信息通报制度,有针对性地采取处置措施,及时稳定控制局面。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机制,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一时间发布信息、澄清事实,促进矛盾有效化解,赢得群众理解支持。
培养理性向上的社会心态
【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引导机制
【举措】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群众,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大力宣讲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开展“四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四情”(世情、国情、省情、市情)、“四信”(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改革开放的信心)、“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高度重视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培育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工作,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普法教育活动,增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活动内容
听心声
采取多种形式面对面与群众恳谈对话,心贴心与群众真情交流,平等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与呼声。
一是听真话,全面了解群众的呼声、基层的困难和发展中的问题,真实反映老百姓的所思、所忧、所怨、所盼。二是听诉求,全面掌握群众的追求、需求和要求,进一步拓宽维护老百姓知情权、参与权、表述权、监督权的途径和渠道。三是听意见,全面收集群众对本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看法和建议,包括对市县乡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批评。
调心态
通过积极引导,让广大群众树立与建设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良好心态。
一是心中有大局,克服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要求他人不要求自己的不良倾向,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共利益。二是心中有理性,引导广大群众理性看待问题、理性表达诉求、理性维护权益,做到不狭隘、不偏激、不极端。三是心中有法纪,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信得过的典型和看得到的事实加强教育和引导工作,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成学法、懂法、依法、守法的高度自觉。
解心结
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交流与沟通,形成心齐气顺的良好局面。
一是与群众拉近距离。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千家万户、走进广大群众,随机走访居民户,反复走访上访户,重点走访贫困户,注意走访空巢户。二是与群众加深感情。做到串百姓门、知千家情、暖万人心,以更好地把握民情、化解民怨、凝聚民心。三是与群众形成共鸣。与群众敞开心扉谈形势、谈政策、谈法律、谈实际问题、谈日常生活,回应关切、释疑解惑,消除群众心中因贫富悬殊、因处事不公、因心存疑虑、因诉求无门等因素而积累下来的各种怨气。
暖心窝
增强广大群众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改革开放的信心。
一是做好事。当广大群众的政策宣传员、致富引路员、贴心服务员、矛盾调解员、文化传播员,办群众欢迎和期盼的好事。二是办实事。突出办好确保食品安全、改善生活条件、营造宜居环境、满足文化需求等方面的实事,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三是解难事。通过各种途径,认真解决群众就业难、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等生活难题,排查处理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安全隐患、权益维护等现实问题,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群众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群众工作第一责任人,并且群众工作还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昨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群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意见》要求,把群众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领导班子评价和干部奖惩任用挂钩。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议、民主测评,要吸收基层群众参与,对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重点考核其基层基础工作和服务群众的实际效果。要把群众工作实绩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党性分析和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形成鼓励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良好导向。建立健全群众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因工作失职、渎职,或因工作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社区党员干部要进每家每户
昨日,市委下发《关于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活动的通知》,要求建立党员干部调研走访制度,明确每年的入户率、见面率,其中社区(村)党员干部要进入每家每户、实现全面覆盖;乡镇(街道)一般党员干部不少于20户,领导干部不少于50户;区县(市)直部门一般党员干部不少于5户,区县(市)及区县(市)直部门领导干部不少于10户;市直部门一般党员干部不少于2户,市及市直部门领导干部不少于3户。
同时,要建立党员干部恳谈对话制度,将公开对话、定期访谈、个别交谈等方式规范化,开辟听取民意的广泛途径。建立党员干部接访接待制度,进一步完善信访的登记、处理、答复、销号等程序,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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