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22日消息 6月21日,记者从东方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防暴队副队长雷庭涉嫌犯有非法拘禁罪,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已决定对其移送起诉。雷庭涉嫌滥用职权一案由洋浦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后经上级检察院指定东方市检察院管辖,继续侦查。
不说理由强制抓人打人
据悉,2010年8月6日下午,陈某华、吴某勇、王某兴等人从儋州那大开车到洋浦与朋友聚会,晚饭后到洋浦“加勒比”娱乐会所唱歌。
23时50分左右,陈某华、吴某勇、王某兴等人下电梯到“加勒比”娱乐会所门口准备离开时,正遇洋浦公安局民警雷庭(视频录像显示,未着制服)带领十几名防暴队员在会所门口盘查。
当陈某东欲取其停放在娱乐会所门口的摩托车时,三、四名防暴队员冲上来将其抓住,并强制其举起双手,靠墙站立,接受搜查。陈某华见状,便上前问:“为什么抓人?”雷庭说:“不关你事,你走开。”陈说:“他是我朋友。”雷庭便上前扇了陈某华几个耳光。吴某勇见陈某华被抓被打,便说了句“警察怎么乱打人?”几名防暴队员冲上来便是一顿拳脚。雷庭下令给陈某华、陈某东戴上手铐,防暴队员将二人推上一辆警车。
吴某勇当场打110报警。与此同时,洋浦干冲夏兰居委会周宅村群众周某江、周某其二人也从“加勒比”娱乐会所唱完歌准备取其停放在会所门前的摩托车时,数名防暴队员围上来,强行将二人按住蹲下接受检查,一顿殴打后二人被打倒在地,周某其被打得右耳流血,右手红肿。雷庭下令将周某江戴上手铐,推上警车。同村的周某家在现场见二人无故被打,说:“不要打了,有什么事好好说。”雷庭又下令将周某家也戴上手铐,推上警车。周某其立即用周某江的电话拨110报警说明情况。雷庭带领防暴队员用警车押着陈某华、陈某东、周某家、周某江等四人到洋浦公安局防暴大队。
4人无违法犯罪行为被释放
在洋浦防暴大队院里,陈某华、陈某东及周某家、周某江被防暴队员从警车上拽下来。雷庭用警棍、脚踢殴打陈某华,令四人围成一圈跪在防暴大队的院内,雷庭和其他防暴队员对四人又是一顿殴打。
随后,雷庭带领防暴队员将四人送到新英湾派出所。在派出所里,雷庭又用警棍、脚踢殴打陈某华。新英湾派出所所长陈焕鹏指挥民警对陈某华等四人分别进行问话。因没有发现陈某华、陈某东、周某家、周某江等四人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遂将四人放走。经法医鉴定,陈某华、吴某勇伤情程度均达到轻微伤,陈某华右侧第10肋骨弓部骨折。
防暴副队长被追究刑责
检察机关认为:雷庭身为公安民警,在执行出警任务中,滥用职权,违反《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第十六条规定,非法使用械具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次数达三人次以上,擅自将无辜人员带到防暴队,且具有侮辱、虐待他人的行为,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二部分的第1条第2、5、6款的规定,涉嫌非法拘禁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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