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文物局:此举涉嫌违反文物保护法
那么,海口中山纪念堂到底是不是文物?将其改变成电动车卖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记者就此采访了海口市文物局相关工作人员。
海口市文物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海口中山纪念堂属于文物范畴,已经经过第三次文物普查并上报文物部,“中山纪念堂现在属于不可移动文物,我们正准备今年将其列为海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改变文物用途必须向文物主管单位上报,但目前他们尚未接到相关单位的报告。
“我们去查了一下,中山纪念堂的业主单位是海口市政府,目前由海南电影公司承包,承包期限到2020年5月份。”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已经要求相关单位暂停改造中山纪念堂,同时要求他们上报材料。
“改变文物的用途,用作商业经营,我们认为不妥,我们准备向海口市政府打报告,还是希望中山纪念堂恢复到之前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性质。”该工作人员说。
政协委员:重建中山纪念堂
在今年的“两会”中,政协委员罗家善建议,由海南省政府等牵头,联络宋氏家族、在琼台商及海外华人华侨以及热心企业和个人共同筹资兴建中山纪念堂;地址可选择海口郊外海边一僻静处,供祭拜者追思革命先驱的丰功伟绩及尚未完成“祖国统一”的遗愿。
罗家善认为,在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这一意义重大的盛典即将来临之际,重建海口市中山纪念堂,不仅对研究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研究孙中山先生的思想、著作具有重大意义,而且为两岸同胞在海口举办联谊活动等提供了一个具有代表意义的交流平台和场所,对开展统战工作、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及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等都将产生良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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